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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危险化学品 硝化棉润湿剂含量的测定》等67项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发布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海关总署网站消息,海关总署2019年10月25日发布公告2019年第166号,发布《进出口危险化学品 硝化棉润湿剂含量的测定》等67项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出口粮谷中抑菌灵残留量检测方法》(SN 0491-1995)等24项被代替标准自本批标准实施之日起废止。 本批发布的标准文本可通过中国技术性贸易措施网站(http://www.tbtsps.cn)标准栏目查阅。 《进出口危险化学品 硝化棉润湿剂含量的测定》等67项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目录 序号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替代标准号 实施日期 1 SN/T 5165-2019 进出口危险化学品 硝化棉润湿剂含量的测定 2020-5-1 2 SN/T 0491-2019 出口植物源食品中苯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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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关于批准发布《工业用硝化纤维素安全技术规范》团体标准的公告
化安协发〔2018〕69号 按照《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批准《工业用硝化纤维素安全技术规范》(T/CCSAS 002-2018)团体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现予以公布。 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 2018年10月24日 序号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号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1 T/CCSAS 002-2018 工业用硝化纤维素安全技术规范 2018-10-20 2018-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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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号:GB/T 13902-1992 水质 硝化甘油的测定 示波极谱法
中文标准名称:水质 硝化甘油的测定 示波极谱法 英文标准名称:Water quality--Determination of nitroglycerine--Oscillopolarography 标准状态:现行 在线预览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Z16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1992-11-23 实施日期 1993-09-01 主管部门:环境保护部 归口单位:环境保护部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备注:1993-09-01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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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号:GB/T 26322-2010 工业循环冷却水中亚硝化菌的测定 MPN法
中文标准名称:工业循环冷却水中亚硝化菌的测定 MPN法 英文标准名称:Examination of nitrite bacteria in industrial circulating cooling water - MPN test 标准状态:现行 在线预览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G76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71.040.40 发布日期2011-01-14 实施日期 2011-12-01 主管部门: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归口单位: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备注:2011-12-01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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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号:GB/T 29878-2013 硝化纤维素类物质危险特性分类方法
中文标准名称:硝化纤维素类物质危险特性分类方法 英文标准名称:Test method for hazard classification of cellulose nitrate 标准状态:现行 在线预览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A80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2013-11-12 实施日期 2014-05-01 主管部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归口单位: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备注:2013年第22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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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号:GB/T 29877-2013 硝化甘油类物质危险特性分类方法
中文标准名称:硝化甘油类物质危险特性分类方法 英文标准名称:Test method for hazard classification of nitroglycerine 标准状态:现行 在线预览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A80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2013-11-12 实施日期 2014-05-01 主管部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归口单位: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备注:2013年第22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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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号:GB/T 32071-2015 胶质硝化甘油炸药
中文标准名称:胶质硝化甘油炸药 英文标准名称:Gelatinous nitroglycerine explosive 标准状态:现行 在线预览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G89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71.100.30 发布日期2015-10-09 实施日期 2016-07-01 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 归口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备注:根据2017年第7号公告和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结论,自2017年3月20日起,该标准转化为推荐性标准,不再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