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加强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意见(试行)
关于加强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 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意见(试行) 财资〔2015〕44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全国工商联,各
-
关于实施《财政部关于加强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意见(试行)》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关于实施《财政部关于加强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意见(试行)》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财资〔2016〕6号 《财政部关于加强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意见(试行)》(财资[2015]44号,以下简称44号文件)印发后,一些行政机关和行业协会商会在实施过程中遇到了一些问题,要求进一步明确。现就44号文件实施的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资产清查核实文件依据。资产清查核实依照44号文件第(五)、(八)条规定,依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财办〔2006〕52号)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暂行办法》(财办〔2007〕19号)执行。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在2016
-
解读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对行政机关影响
2015年5月1日起,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将正式施行。这部被称为“民告官”的法律,规定了行政诉讼程序的基本规则,为被行政机关或其工作人员行政行为侵犯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了法律救济途径。对包括检验检疫部门在内的行政机关而言,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将可能带来以下影响: 一、 行政诉讼案件可能会相应增多 相比1990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原《行政诉讼法》,新《行政诉讼法》在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诉讼权利方面做了多处修改,一是延长诉讼时限。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服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时限,由原来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修改为“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