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是普通文章模块搜索页
条件筛选
  • 不利行政行为程序漏洞的认定标准

    摘要: 法律漏洞是制定法自始至终在所难免的问题。与民法漏洞不同的是行政法漏洞有实体与程序之分。从保障人民基本权利的角度而言,为不利行政行为的做出制定符合正当程序原则要求的程序,是行政法的题中应有之义。倘若立法者因为疏忽或者其他原因而未为该类行政行为制定出符合正当程序要求的法律程序,程序漏洞问题就可能因此显现。不利行政行为程序漏洞的认定可分两步走:第一步是依据正当程序原则的最低程序正当要求认定既定程序存在漏洞的可能性;第二步是借鉴由审判实践产生的个案程序正当标准认定既定程序存在漏洞的真实性。 关键词: 不利行政行为;行政程序漏洞;正当程序原则 基金项目:国家

  • 对规范检验检疫行政行为的思考

    当前,检验检疫系统正面临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和机构职能转变、检验监管方式调整的重大变革,履职履责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行政权力的依法行使离不开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为适应互联网的日益普及,保障公民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网络问政平台、机关负责人的网络答疑、门户网站的投诉举报专栏等应运而生,而公众的监督方向也逐渐从寻找答案向探寻解决办法发展。“职业打假人”应运而生,他们刻意寻找监管空白、法律漏洞,以及具体行政行为存在的可诉情形,善于钻研相关法律和行政程序中可能存在的瑕疵,且在行政机关对其举报或申报作出不利处理结果时,能迅速采取复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481号

京ICP备1204766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