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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解读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对行政机关影响

    2015年5月1日起,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将正式施行。这部被称为“民告官”的法律,规定了行政诉讼程序的基本规则,为被行政机关或其工作人员行政行为侵犯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了法律救济途径。对包括检验检疫部门在内的行政机关而言,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将可能带来以下影响: 一、 行政诉讼案件可能会相应增多 相比1990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原《行政诉讼法》,新《行政诉讼法》在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诉讼权利方面做了多处修改,一是延长诉讼时限。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服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时限,由原来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修改为“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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