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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个国门安全风险点引发的法律思考

    法言议苑 近期,在国门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中,发现进口货物经常出现未经检验就被用货企业或货主擅自使用或销售的现象,而且这些用货企业年进口批次不多,有的甚至是近年来才有进口记录的贸易商,成为国门安全风险点。 针对这种现象,主要原因在于用货企业通过e-CIQ系统在口岸报检后,口岸检验检疫部门对货物进行检疫处理通关,并给用货企业一个通关单电子号码,用货企业误以为口岸报检检疫完成后,就可以直接销售、使用,结果就是货物直接进口拆装使用或销售,没有及时接受品质检验,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同时,也给货物的品质检验带来困难,成为一个国门安全风险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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