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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津市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我市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由每月2050元调整为2180元 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日前,市人社局印发通知,对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新标准自7月1日起执行。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最低工资标准分为月最低工资标准和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其中: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用工劳动者,标准由每月2050元调整为每月2180元,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标准由每小时20.8元调整为每小时22.6元。 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和提供正常劳动前提下,各类用人单位支付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需要说明的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最低工资标准包含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不包含支付

  • 哈尔滨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

    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企事业单位: 根据省政府决定,从2021年4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 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哈尔滨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860元;哈尔滨市呼兰区和阿城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610元;哈尔滨市双城区和其他县(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450元。 二、调整后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哈尔滨市区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8元;哈尔滨市呼兰区和阿城区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4元;哈尔滨市双城区和其他县(市)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3元。 三、执行意见和要求 各区、县(市)

  • 青海:连续5年调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3月17日,青海省政府《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披露,“十三五”期间,我们持续加大兜底保障力度,建立完善了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连续5年调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近年来,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坚持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以兜底困难群众基本生存权益为主线,紧紧围绕“创新机制、规范管理、提升能力”的总体思路,抓好关键环节,注重改革创新,社会救助制度从单项救助制度发展为社会救助综合制度体系,社会救助范围从城乡低保对象拓展到低收入边缘家庭和支出型贫困家庭,社会救助对象认定从单个部门、传统人工核查转变为多部门联网、

  • 陕西省今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调整为87.668万元

    记者3月15日获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近日印发《关于2021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核定基数的通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和省人社厅文件,我省今年因工死亡职工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调整为87.668万元。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省人社厅依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20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834元,明确职工工亡时间发生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的,各市(区)和行业单位在核定工亡职工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时,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和此基数核定,确保足额支付。(记者 孟珂 通讯员

  • 全国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调整公示

    根据工作需要,全国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对委员进行调整或增补。为进一步听取各方意见,现予以公示,截止日期2021年3月18日。 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将意见反馈至我司,电子版请发送至KJBZ@miit.gov.cn(邮件主题标明:全国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调整公示反馈)。 公示时间:2021年2月10日—2021年3月18日 联系电话:010-68205240 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邮编:100804 附件:全国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调整信息汇总表.doc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2021年2月10日

  • 民航局调整国际货运航班风险等级评价指标及标准

    近日,民航局修订发布了《运输航空公司、机场疫情防控技术指南(第七版)》(以下简称“《指南》(第七版)”),在常态化疫情防控背景下,按照分级分类、差异化的防控策略,从“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人物同防”的角度入手,更加高效、精准地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指南》(第七版)在充分总结前六版经验的基础上,结合了当前疫情形势变化和民航疫情防控的新形势、新要求,通过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修订完成。《指南》(第七版)修订了国际航班机组入境隔离及健康监测措施和机组驻外期间防控管理,调整了国际货运航班风险等级评价指标及标准,加强了涉冷链运输、寒冷地区高风险航班防控措施。此外还

  • 全国平板显示器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名称和业务范围调整公示

    为统筹做好电子显示领域国内国际标准化工作,有关单位提出了调整全国平板显示器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名称和业务范围的申请。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将有关调整建议予以公示,截止日期2021年3月3日。 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将意见书面反馈至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电子邮件发送至KJBZ@miit.gov.cn(邮件主题注明:全国平板显示器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名称和业务范围调整公示反馈)。 公示时间:2021年2月2日-2021年3月3日 联系电话:010-68205241 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邮编:100804 附件:全国平板显示器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名称和业务范围调整建议.wps

  • 王志军副部长来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宣布院主要领导调整决定

    2021年1月12日下午,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王志军出席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院干部大会并讲话。工业和信息化部人事教育司司长程基伟主持会议。 会议宣布了部党组关于院主要领导调整的决定,任命赵新华同志为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院(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四研究院)院长、党委副书记,杨建军同志为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院(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四研究院)党委书记、副院长。 王志军副部长讲话指出,电子四院领导班子调整,是部党组从工信事业发展全局出发,着眼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推进领导干部的交流,经反复酝酿、审慎研究后作出的决定。他

  • 陕西调整提高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新华社西安10月24日电(记者 李亚楠)陕西省人社厅近日印发通知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调整内容包括工伤人员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 本次调整范围和对象包括2019年12月31日前(含31日)经过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月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及按月享受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 调整后,伤残津贴中1至6级伤残职工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25元、118元、111元、104元、97元、83元。增加后,1至4级伤残职工月伤残津贴不足3371.75元的,增加到3371.75元;5至6级伤残职工月伤残津贴不足2717.5元的,增加到2717.5元。 供养亲属抚恤金中,符合工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已

  • 天津市工伤保险待遇标准调整

    我市工伤保险待遇标准调整 一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190元津贴 市人社局日前发布《关于调整2020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2019年12月31日前享受伤残津贴的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不包括领取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退休工伤人员),根据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津贴:一级伤残190元,二级伤残180元,三级伤残170元,四级伤残160元。调整后伤残津贴每月低于下列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予以补齐,具体标准:一级伤残3874元、二级伤残3706元、三级伤残3537元、四级伤残3369元。由用人单位按月发放伤残津贴的五级、六级工伤职工,其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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