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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首个防护口罩追溯体系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布
6月12日下午,由河南省郑州市工信局指导,郑州市工信局消费工业处与郑州市轻工业行业协会联合主办,郑州市公共卫生产业联盟承办的“后疫情时代公共卫生产业发展趋势研讨会”在河南省郑州市举办。会上,公布了《国内首个防护口罩追溯体系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 河南省郑州市工信局副局长杜设亮、消费品工业处处长闵锋杰、市轻工业行业协会会长兼公共卫生产业联盟主席宋瑞萍、协会秘书长兼经济研究中心主任王民忠,常务副秘书长兼公共卫生产业联盟秘书长黄邦彦、副秘书长兼国际交流中心主任郭建平,新华健康体检中心主任赵冬,新华健康管理专家赵红梅,河南省建筑医院高新区院长姚军强,郑大一附院妇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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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追溯二维码等一批重要国家标准发布
食品追溯二维码等一批重要国家标准发布 涉及农村管理、城市交通、公共服务等诸多领域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发布186项重要国家标准,涉及农村管理、食品追溯、城市交通、公共服务等诸多领域。 在农村管理领域,《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对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的建设与管理提出规范性要求,有利于补齐农村公共服务短板,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 在食品追溯领域,《食品追溯二维码通用技术要求》对食品追溯二维码提出技术要求,有利于规范二维码技术在食品追溯领域的应用和发展,充分发挥其“来源可溯、去向可追”的作用。 在城市交通领域,《车辆右转弯提示音要求及试验方法》针对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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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老字号产品追溯管理平台通用技术要求》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由山东省商务厅提出并归口,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立项,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山东省老字号企业协会等单位共同起草的《老字号产品追溯管理平台通用技术要求》山东省地方标准已形成征求意见稿,按照《山东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请填写《地方标准意见反馈表》,并于2020年5月2日前通过电子邮件、邮寄等方式反馈给联系人,如没有意见也请复函说明,逾期未复函,将按无异议处理。 联系人:王志恒 电话:0531-82679050 电子邮件:wangzh@sdis.cn?????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46-6号1009室 邮编:250014 《老字号产品追溯管理平台通用技术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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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发布《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和生产企业追溯基本数据集》等5个标准
2020年3月6日,国家药监局印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和生产企业追溯基本数据集》《药品经营企业追溯基本数据集》《药品使用单位追溯基本数据集》《药品追溯消费者查询基本数据集》《药品追溯数据交换基本技术要求》等5个标准。加上前期已发布的《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导则》《药品追溯码编码要求》《药品追溯系统基本技术要求》《疫苗追溯基本数据集》《疫苗追溯数据交换基本技术要求》等5个标准,至此,国家药监局组织编制的10个药品追溯相关标准,现已全部发布实施。 建设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药品追溯标准规范是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强化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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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发布10项信息化标准实现全品种全过程药品追溯
为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规定,按照《国家药监局关于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国家药监局组织制订了《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和生产企业追溯基本数据集》《药品经营企业追溯基本数据集》《药品使用单位追溯基本数据集》《药品追溯消费者查询基本数据集》《药品追溯数据交换基本技术要求》等5项信息化标准,并于近日发布实施。 据悉,国家药监局组织编制的10个药品追溯标准规范现已全部发布实施。已发布的10个药品追溯标准可分为药品追溯基础通用标准、疫苗追溯数据及交换标准、药品(不含疫苗)追溯数据及交换标准三大类。其中基础通用标准从药品追溯统筹指导、夯实基础角度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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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追溯体系相关标准全部发布实施
记者从国家药监局获悉,国家药监局日前印发《疫苗追溯基本数据集》《疫苗追溯数据交换基本技术要求》《药品追溯系统基本技术要求》3项信息化标准。加上已于2019年4月发布的《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导则》《药品追溯码编码要求》2项标准,疫苗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所需的5项标准已经全部发布实施。 统一的标准规范是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的重要基础,是药品追溯数据汇聚和分析的重要前提。2018年5月,为贯彻落实药品追溯相关法规,推进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国家药监局启动药品追溯标准规范编制工作,明确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总体要求,统一药品追溯码编码规则,提出药品追溯过程中需要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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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中心公开征求《药品生产企业追溯基本数据集(征求意见稿)》等5个标准意见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蒋红瑜) 9月12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发布关于公开征求《药品生产企业追溯基本数据集(征求意见稿)》等5个标准意见的通知。通知显示,《药品生产企业追溯基本数据集》《药品经营企业追溯基本数据集》《药品使用单位追溯基本数据集》《药品追溯消费者查询基本数据集》和《药品追溯数据交换基本技术要求》5个标准征求意见稿已经完成,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意见反馈以书面形式呈现,需填写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并于2019年10月11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国家药监局信息中心,电子邮箱为xxbzc@nmpaic.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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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生产企业追溯基本数据集(征求意见稿)》等5个标准公开征求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家药监局关于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药监药管〔2018〕35号),推进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药品追溯标准规范编制工作。近期完成了《药品生产企业追溯基本数据集》《药品经营企业追溯基本数据集》《药品使用单位追溯基本数据集》《药品追溯消费者查询基本数据集》和《药品追溯数据交换基本技术要求》5个标准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5)。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填写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见附件6),于2019年10月11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国家药监局信息中心。 联系电话:010-88331937 电子邮箱:xxbzc@nmpaic.org.cn 附件: 1.《药品生产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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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局有关疫苗追溯标准规范的解读
一、标准的编制背景、依据和适用范围 1.什么是疫苗信息化追溯体系? 答:为贯彻落实药品追溯相关法规,国家药监局规划实施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按照药品剂型、类别分步推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中关于国家实行疫苗全程电子追溯制度的要求,疫苗作为重点产品应率先建立疫苗信息化追溯体系。疫苗信息化追溯体系是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企业、配送单位、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监管部门等疫苗追溯参与方,通过信息化手段,对疫苗生产、流通、使用等各环节的信息进行追踪、溯源的有机整体。 2.为什么要制定疫苗追溯标准规范? 答:当前我国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