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件筛选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质检总局关于深化检疫处理单位市场化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质检通函〔2017〕247号)
国质检通函〔2017〕247号 质检总局关于深化检疫处理单位市场化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 《出入境检疫处理单位和人员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81号)公布以来,各直属局根据办法的规定和总局相关文件要求,积极开展出入境检疫处理单位和人员审批工作,努力推进检疫处理市场化改革,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与国务院推进行政审批改革、深入简政放权、打破垄断经营、净化营商环境等“放管服”要求仍有差距。为进一步改进出入境检疫处理单位和人员审批工作,加大检疫处理市场化改革力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现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前置条件 (一)简化危险化学品前置许可证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