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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等7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和1项强制性国家标准修改单发布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等7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和1项强制性国家标准修改单。 关于批准发布《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等7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和1项强制性国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pdf

  • 一图看懂 | 《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强制性国家标准发布

    2月2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制定的《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强制性国家标准(GB 19578-2021)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于2021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该标准规定了燃用汽油或柴油燃料、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M1类车辆今后一个时期的燃料消耗量限值要求,是我国汽车节能管理的重要支撑标准之一。标准发布实施是落实《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的重要举措,对推动汽车产品节能减排、促进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支撑实现我国碳达峰和碳中和战略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 《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强制性国家标准发布

    2021年2月2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制定的《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强制性国家标准(GB19578-2021)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于2021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该标准规定了燃用汽油或柴油燃料、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M1类车辆今后一个时期的燃料消耗量限值要求,是我国汽车节能管理的重要支撑标准之一。标准发布实施是落实《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的重要举措,对推动汽车产品节能减排、促进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支撑实现我国碳达峰和碳中和战略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附件:一张图看懂 GB 19578—2021《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pdf

  • 《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公示

    根据国家标准委下达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工业和信息化部已组织完成《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稿编制工作(具体内容见附件1)。在标准批准发布之前,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对标准报批稿及编制说明予以公示,截止日期2020年11月11日。 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填写《强制性国家标准反馈意见表》(见附件3),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KJBZ@miit.gov.cn(邮件主题注明:《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公示反馈)。 公示时间:2020年10月12日-2020年11月11日 公示意见反馈邮箱:KJBZ@miit.gov.cn 联系电话: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010-68205241 附件:1.强制性国

  • 开征集对《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等5项强制性国家标准计划项目的意见

    开征集对《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等5项强制性国家标准计划项目的意见 根据标准化工作的总体安排,现将申请立项的《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等5项强制性国家标准计划项目予以公示(见附件1),截止日期为2019年6月29日。如对拟立项标准项目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填写《标准立项反馈意见表》(见附件2)并反馈至我司,电子邮件发送至KJBZ@miit.gov.cn(邮件主题注明:标准立项公示反馈)。 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标准处 邮编:100846 联系电话:010-68205241 公示时间:2019年5月30日-2019年6月29日 附件1: 《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等5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征求意见稿)

  • 公开征集对《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等5项强制性国家标准计划项目的意见

    根据标准化工作的总体安排,现将申请立项的《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等5项强制性国家标准计划项目予以公示(见附件1),截止日期为2019年6月29日。如对拟立项标准项目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填写《标准立项反馈意见表》(见附件2)并反馈至我司,电子邮件发送至KJBZ@miit.gov.cn(邮件主题注明:标准立项公示反馈)。 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标准处 邮编:100846 联系电话:010-68205241 公示时间:2019年5月30日-2019年6月29日 附件1:《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等5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标准立项反馈意见表.doc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2019年5月30

  • 标准号:GB 30510-2018 重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

    中文标准名称:重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 英文标准名称:Fuel consumption limits for heavy-duty commercial vehicles 标准状态:即将实施 在线预览 下载标准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T40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43.020 发布日期2018-02-06 实施日期 2019-07-01 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 归口单位: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备注:

  • 印度明确茶叶中铁元素含量限量标准

    2017年11月2日,印度食品安全标准局(FSSAI)发布File No.12(4)2016/Misc./Enf/FSSAI文件,明确了“茶叶中铁元素含量不超过250mg/kg”的规定,自所有国家进口的茶叶样品必须要符合该要求,检出不符合限量不得提出复检。

  • 标准号:GB/T 16142-1995 不同年龄公众成员的放射性核素年摄入量限值

    中文标准名称:不同年龄公众成员的放射性核素年摄入量限值 英文标准名称:Annual limits on intake of some radionuclides for the public members with the different age 标准状态:现行 在线预览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C57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13.280 发布日期1995-12-21 实施日期 1996-07-01 主管部门:卫生部 归口单位:卫生部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备注:1996-07-01实施

  • 标准号:GB/T 16144-1995 不同粒度放射性气溶胶年摄入量限值

    中文标准名称:不同粒度放射性气溶胶年摄入量限值 英文标准名称:Annual limits on intakes for radioactive aerosol with different particle size 标准状态:现行 在线预览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C57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13.280 发布日期1995-12-21 实施日期 1996-07-01 主管部门:卫生部 归口单位:卫生部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备注:1996-07-01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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