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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龙华笑满堂食品厂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用调和油及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销售记录制度被罚没7177.5元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从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获悉,该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海市监处〔2021〕43号),处罚书涉及海口龙华笑满堂食品厂。该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因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用调和油及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销售记录制度的行为,被该局处以罚没款合计7177.5元。处罚书具体内容见附件。 附件: 海市监处〔2021〕43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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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潮代科技有限公司被罚 涉嫌销售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产品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从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获悉,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局对深圳市潮代科技有限公司涉嫌销售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产品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2613.6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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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怡荣盛科技有限公司涉嫌销售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产品案行政处罚决定公布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从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获悉,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局对深圳怡荣盛科技有限公司涉嫌销售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产品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290.7元,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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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不符合药品标准的中药饮片(山药、补骨脂) 新疆益生达医药有限公司被新疆药监局处罚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2021年3月2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了(新)药监药流罚字〔2020〕53号新疆益生达医药有限公司经营不符合药品标准的中药饮片(山药、补骨脂)案。新疆益生达医药有限公司因销售不符合药品标准的山药、补骨脂被新疆药监局依法处罚。具体信息如下: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 1 (新)药监药流罚字〔2020〕53号 经营不符合药品标准的中药饮片(山药、补骨脂)案 新疆益生达医药有限公司 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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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欣海福食品贸易有限公司销售无生产厂厂名和厂址及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食品用纸杯被处罚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行政处罚决定书 津市监执罚〔2021〕43号 当事人:天津市欣海福食品贸易有限公司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2MA06T6MH6N 住所:天津市津南经济开发区(西区)重庆街2号 2021年1月14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检查,在当事人经营场所和库房内发现用于销售的无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印有美国百事公司PepsiCo,Inc圆球商标图案的360ml纸杯160条、500ml纸杯690条、660ml纸杯180条(以下简称百事纸杯),上述纸杯均为50只/条。截至2021年1月19日,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纸杯生产方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明文件,本委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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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海南海口美兰一家海鲜摊被罚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海南省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涉及海口美兰吴鸿清海鲜摊的象牙蚌、鸡腿螺产品。 据公告,按照2020年国家食品安全抽样监测工作计划有关要求,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于2020年12月3日对海口美兰吴鸿清海鲜摊销售的象牙蚌、鸡腿螺(抽样编号:SC20460000640901544、SC20460000640901545)进行了海南省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经海口海关技术中心检验,象牙蚌、鸡腿螺中问题项目为氯霉素。执法人员于2020年12月3日将《检验报告》No.2120010611、2120010612直接送达海口美兰吴鸿清海鲜摊,该处负责人当场签收。经调查,海口美兰吴鸿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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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贸联发布市场团体标准 进口水果与其他商品销售区物理隔离
近日,全国城市农贸中心联合会对外发布团体标准《农产品批发市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关键点——进口水果经营》《农贸市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关键点——进口水果经营》,为市场经营进口水果提出了具体的规范流程。 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作为主渠道,是进口水果的重要流通环节。面对复杂多变的疫情形势和诸多不确定因素,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临近春节是进口水果的销售旺季,农贸联发布相关标准。 本次发布的两项标准,分别给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提出了具体可操作的流程规范。标准细化了农产品批发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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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马鞍山市市场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马鞍山市雨山区蔬果联盟生活超市涉嫌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黄豆芽)
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马鞍山市雨山区蔬果联盟生活超市涉嫌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黄豆芽) 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马市监稽罚字〔2021〕80号 当事人:马鞍山市雨山区蔬果联盟生活超市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2340504MA2RGA4721 根据相关线索显示,马鞍山市雨山区蔬果联盟生活超市于2020年10月7日销售的黄豆芽经抽样检验,6-苄基腺嘌呤项目不符合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对检测结果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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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马鞍山市花山区章光一零一咨询服务部梅花园店销售的不符合国家《化妆品卫生标准》的章光101F发珍育发液等化妆品进行扣押
对马鞍山市花山区章光一零一咨询服务部梅花园店销售的不符合国家《化妆品卫生标准》的章光101F发珍育发液等化妆品进行扣押 查封(扣押)决定书文号:马市监稽强字〔2020〕85号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马鞍山市花山区章光一零一咨询服务部梅花园店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统一信用代码等:92340503MA2R9RHT39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刘正梅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销售的章光101F发珍育发液、章光101育发剂和章光101B防脱育发剂,经检验,检验项目“黄体酮”均不符合规定。 查封扣押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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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食品 湖北襄阳一家企业被罚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湖北省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襄市监罚字〔2020〕8号),涉及襄阳市袁胖子食品有限公司。 信息显示,襄阳市袁胖子食品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1日生产、销售的味精经检测谷氨酸钠项目不符合GB/T 8967-2007国家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襄阳市袁胖子食品有限公司作出罚款并处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2020年12月26日。 案件名称 襄阳市袁胖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食品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襄市监罚字〔2020〕8号 行 政 处 罚 当事人 基 本 情 况 违法单位名称或 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