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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高法:适时出台防卫过当的认定标准 鼓励正当防卫

    中新网北京9月18日电(记者 阚枫)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文指出,要适时出台防卫过当的认定标准、处罚原则和见义勇为相关纠纷的法律适用标准,鼓励正当防卫,保护见义勇为者的合法权益。 这份文件名为《关于在司法解释中全面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工作规划(2018-2023)》(以下简称《规划》)。 据介绍,《规划》作为今后五年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立项修改废止的指导意见,旨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统一裁判标准和裁判尺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规划》要求,要在司法解释中大力弘扬爱国、敬业、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要修订完善有关名誉权、荣誉权司

  • 最高法发布首批典型案例规范涉互联网新类型案件裁判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发布第一批涉互联网典型案例,深入总结近些年来我国涉互联网案件的审判经验,为更好地规范网络行为、预防交易纠纷、降低网络交易风险,提供可借鉴的审判思路。 这10个典型案例包含涉互联网领域内的小额借款合同纠纷、网络购物合同纠纷、网络服务合同纠纷、隐私权纠纷、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等多类型案件,充分体现出尊重互联网领域自身特点,对于统一涉互联网新类型案件裁判标准起到了良好的指导作用。 诉前约定高效解决送达难 【基本案情】重庆市阿里巴巴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陈壮群在线签订网商贷贷款合同,约定借款及双方权利义务。陈壮群未依约还款付息,阿里巴巴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提起诉讼。

  • 最高法公布国家赔偿标准:每日284.74元

    人民网北京5月16日电(记者 赵恩泽) 记者获悉,最高人民法院于5月16日下发通知,公布了自2018年5月16日起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涉及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金标准为每日284.74元。 据悉,国家统计局2018年5月15日公布,2017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数额为74318元;日平均工资为284.74元。 国家赔偿法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自2018年5月16日起审理国家赔偿案件时按照上述标准执行。 (责

  • 最高法院确定在浙江打造标准化的移动电子诉讼平台

    4月9日,“全国法院移动电子诉讼试点工作新闻发布会”在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宁波中院作为最高法院指定的全国法院 “移动电子诉讼试点”,介绍了基于微信小程序打造的“宁波移动微法院”的建设成果。最高法院信息中心主任许建峰介绍了全国法院移动电子诉讼的发展趋势。最高法院确定在浙江打造标准化的移动电子诉讼平台 移动电子诉讼:未来已来 今年1月4日,家住武汉的彭女士,在家中登录微信小程序“宁波移动微法院”,拍照上传起诉状,证据材料等,并用电子签名进行确认,顺利向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提交了立案申请。 1月20日,身处非洲安哥拉的民间借贷纠纷被告刘先生,于当地时间早上8点(北京

  • 最高法明确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标准 权威解读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就当前司法实践中争议较大的夫妻共同债务认定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并合理分配举证证明责任,平衡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该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据悉,该《解释》自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最高法此前作出的相关司法解释与该解释相抵触的,以该解释为准。 ■《解释》规定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 最高法发布司法解释明确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自1月18日起施行。该司法解释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了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标准,合理分配举证证明责任,引导民事商事主体规范交易行为,加强事前风险防范,平衡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司法解释共4条,其中明确,“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这就是说,从夫妻共同债务的形成角度,明确和强调了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以及其他共同意思表示形式(如电话、短信、微信、邮件等)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基本原则。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一方在婚

  • 丈夫欠钱妻子也要还?最高法明确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标准

    划重点: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这一规定有效避开了夫妻共同财产制下对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争议。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防范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损害另一方利益的风险,法律和司法解释也有所规定。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最高法获悉,备受关注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迎来修正,有关夫妻共同债务的司法认定更趋

  • 最高法出台司法解释明确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标准

    新华社北京1月17日电(记者 罗沙、杨维汉)最高人民法院17日发布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就当前司法实践中争议较大的夫妻共同债务认定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并合理分配举证证明责任,平衡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 该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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