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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汉17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行“先证后核” 审批办理时限平均压缩70%以上
“将现场核查由前置改为后置,简化申报材料、压缩审批时限,强化事中事后监管。”1月29日,湖北武汉市质监局发布《关于承接工业产品(省级发证)生产许可事项的公告》,对全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审批程序实行“大瘦身”。对17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行“先证后核”,并全部实行网上办理,审批办理时限平均压缩70%以上,为企业提供便利化的优质服务。 据悉,此次采用“先证后核”覆盖17类产品。在全市范围内,对省级发证的砂轮、饲料粉碎机械、建筑卷扬机、钢丝绳、轻小型起重运输设备(千斤顶、手动葫芦、带式输送机部分,调度绞车部分)、预应力混凝土用钢材、预应力混凝土枕、救生设备、特种劳动防护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