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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标准采用国际标准工作指南(2020年版)》的通知

    标题: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标准采用国际标准工作指南(2020年版)》的通知 文号:国标委发〔2020〕50号 发文机关:国家标准委 发文日期:2021年1月4日 所属机构:标准创新司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标准采用国际标准工作指南(2020年版)》的通知 各

  •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印发《国家标准采用国际标准工作指南(2020年版)》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印发《国家标准采用国际标准工作指南(2020年版)》。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标准采用国际标准工作指南(2020年版)》的通知.pdf

  • 关于印发《国家标准采用国际标准工作指南(2020年版)》的通知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标准 采用国际标准工作指南(2020年版)》的通知 各

  • 2020年版《甘肃省中药材标准》发布实施

    积极助推陇原中医药事业和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2020年版《甘肃省中药材标准》发布实施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甘肃省药监局近日发布了2020年版《甘肃省中药材标准》,补充了国家药典和部颁标准未收载的甘肃中藏药材品种,为甘肃省特有的地方性习用药材提供标准依据,发放通行证,积极助推甘肃中医药事业和中药产业又好又快高质量发展。 建立科学、全面、可检验、能执行的最严谨的标准体系,是防范药品安全风险最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在一定意义上说,标准缺失极易引发系统性、区域性药品安全风险。据甘肃省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宋保才介绍,长期以来,地方性习用药材广泛使用于中药制剂、临床调剂和新药研发,

  • 《信息安全技术 个人信息安全规范》(2020年版) 国家标准正式发布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告(2020年第1号),由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组织修订的《信息安全技术 个人信息安全规范》已于近日正式获批发布,实施时间为2020年10月1日,并替代GB/T 35273-2017版本国标。标准由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60)归口。相对于2017版标准,2020版标准进行了针对性修订。 (1)加强标准指导实践 2020版标准明确了数据安全责任人相关要求,规范了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的相应工作职责;规定了定向推送相关要求以及用户可以撤回的权利;提出了平台第三方接入责任相关要求,对第三方接入的监督管理责任进行细化

  •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解读《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

    关于《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有关问题的解读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国办发〔2019〕55号,以下简称《中央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为做好相关执行工作,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中央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有关内容进行了解读。 一、关于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调整情况 与上一期目录及标准相比,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主要有两方面变化: (一)新增互联网接入服务。互联网接入服务在政府部门中应用普遍。为发挥集中采购规模优势,2020年起将“互联网接入服务”列为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通过集中统一谈判等方式确

  • 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 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 国办发〔2019〕55号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2016年12月21日印发的《中央预算单位2017—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同时废止。 国务院办公厅 2019年1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 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 一、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 以下项目必须按规定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 目录项目 适用范围 备 注 一、货

  •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

    新华社北京1月7日电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以下简称《目录及标准》),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2016年12月21日印发的《中央预算单位2017-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同时废止。 《目录及标准》对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提出相关要求,明确了必须按规定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的货物类、工程类和服务类目录项目及适用范围。 《目录及标准》指出,除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外,各部门自行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的项目、12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

  • 《中国药典》2020年版通则 “非无菌药品微生物限度标准”再次征求意见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落楠) 8月6日,国家药典委员会发布通知,对《中国药典》2020年版通则 “非无菌药品微生物限度标准”第二次征求意见,公示期为一个月。 近年来,国家药典委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国家药品标准提高工作,构建“政府主导、企业主体、专家指导、社会参与、国际协调”的药品标准形成新机制。“非无菌药品微生物限度标准”的制修订过程体现了国家药品标准社会共制新格局的构建。 据悉,国家药典委组织相关单位研究并起草了四部通则“1107非无菌药品微生物限度标准”的拟增修订内容,并于2018年2月公开征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共计收到21个单位反馈意见,主要集中在煎煮类中药饮片的微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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