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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协会标准批准发布公告 第835号
关于发布《煤直接液化沥青改性石油沥青混合料技术规程》的公告 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关于印发2019年第一批协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协字〔2019〕12号)的要求,由北京建筑大学等单位编制的《煤直接液化沥青改性石油沥青混合料技术规程》,经协会公路分会组织审查,现批准发布,编号为T/CECS G:D54-04-2021,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二日 序号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号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1 T/CECS G:D54-04-2021 煤直接液化沥青改性石油沥青混合料技术规程 2021-04-12 2021-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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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地方标准的通告 第135号
各有关单位: 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和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天津市强制性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现予以通告。标准编号、标准名称及实施日期见附件。 附件:天津市地方标准发布目录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0月23日 序号 地方标准编号 地方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号 批准日期 实施日期 1 DB12/T 524-2020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DB12/ 524-2014 2020-10-23 2020-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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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协会标准批准发布公告 第635号
关于发布《城镇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的公告 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关于印发2018年第二批协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协字〔2018〕030号)的要求,由广州市市政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市政工程协会等单位编制的《城镇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经协会管道结构专业委员会组织审查,现批准发布,编号为T/CECS 717-2020,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八日 序号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号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1 T/CECS 717-2020 城镇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 2020-06-28 2020-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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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标准公告 2018年标字第16号(总第235号)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以下63项北京市地方标准,现予以公布(见附件)。 附件:批准发布的北京市地方标准目录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12月17日 序号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号 批准日期 实施日期 1 DB11/T 384.1-2018 图像信息管理系统技术规范 第1部分:总体平台结构 DB11/T 384.1-2009 2018-12-17 2019-04-01 2 DB11/T 384.2-2018 图像信息管理系统技术规范 第2部分:视音频格式与编码 DB11/T 384.2-2009 2018-12-17 2019-04-01 3 DB11/T 384.3-2018 图像信息管理系统技术规范 第3部分:通信控制协议 DB11/T 384.3-2009 2018-12-17 2019-04-01 4 DB11/T 384.4-2018 图像信息管理系统技术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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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质监局关于批准发布《昭平彩玉》等4项地方标准的公告 2017年第16号(总第135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以下4项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现予以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12月12日 序号 地方标准编号 地方标准名称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1 DB45/T 1637-2017 昭平彩玉 2017-12-20 2018-01-20 2 DB45/T 1638-2017 金银珠宝玉石展销展品标识规定 2017-12-20 2018-01-20 3 DB45/T 1639-2017 青蒿生产技术规程 2017-12-20 2018-01-20 4 DB45/T 1640-2017 香杉生态工业产业园 现代物流管理规范 2017-12-20 2018-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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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协会标准批准发布公告 第335号
关于发布《城镇污水处理厂节地技术导则》的公告 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关于印发〈2015年第二批工程建设协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协字[2015]099号)的要求,由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编制的《城镇污水处理厂节地技术导则》,经本协会城市给水排水专业委员会组织审查,现批准发布,编号为T/CECS 511-2018,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二日 序号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号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1 T/CECS 511-2018 城镇污水处理厂节地技术导则 2018-01-12 2018-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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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关于防止刚果民主共和国埃博拉出血热传入我国的公告(2017年第35号)(此件作废)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5月13日通报,刚果民主共和国暴发埃博拉出血热聚集性疫情,自2017年4月22日以来截至5月13日,累计发现11例疑似病例和3例死亡病例,其中1例死亡病例确诊为埃博拉出血热。为防止埃博拉出血热传入我国,保护我国前往刚果民主共和国及其周边国家和地区人员的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来自刚果民主共和国的人员,如有发热、极度虚弱、头痛、肌痛、咽痛、结膜充血等症状,入境时应立即、主动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口头申报。口岸不能明确诊断的,应当移交指定医疗机构进一步诊治。入境后3周内出现上述症状者,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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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关于防止刚果民主共和国埃博拉出血热传入我国的公告(2017年第35号)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5月13日通报,刚果民主共和国暴发埃博拉出血热聚集性疫情,自2017年4月22日以来截至5月13日,累计发现11例疑似病例和3例死亡病例,其中1例死亡病例确诊为埃博拉出血热。为防止埃博拉出血热传入我国,保护我国前往刚果民主共和国及其周边国家和地区人员的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来自刚果民主共和国的人员,如有发热、极度虚弱、头痛、肌痛、咽痛、结膜充血等症状,入境时应立即、主动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口头申报。口岸不能明确诊断的,应当移交指定医疗机构进一步诊治。入境后3周内出现上述症状者,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