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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省将在大中型企业实施首席质量官制度

    作者: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质量管
    发布时间:2017-08-16
    来源:

    经甘肃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出台《关于贯彻落实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提出,我省将在大中型企业实施首席质量官制度,培养质量领军人才。同时,完善消费品标准体系,培育知名品牌,形成一批技术水平领先、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消费品企业标准领跑者。

    《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我省将在消费品领域新培育“甘肃名牌产品”70个、“地理标志产品”5个、“国家级和省级知名品牌示范区”5个,认定“驰名商标”20个,消费品省级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0%以上,规模以上消费品工业增加值占全省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20%左右。

    倡导工匠精神,建立完善技能人才荣誉制度

    《实施意见》提出,我省将进一步建立完善技能人才荣誉制度,大力倡导工匠精神,积极营造尊重技术、推崇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引导企业把工匠精神和企业家精神纳入质量文化建设,使之成为企业决策者、经营者和全体员工共同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支持企业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创新成果的标准化和专利化。

    对接“一带一路”,推动甘肃品牌“走出去”

    《实施意见》明确,我省将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为重点,加快甘肃品牌“走出去”步伐。支持引导甘肃区域品牌走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提升甘肃品牌的吸引力和美誉度。同时,加大对甘肃、陕西、新疆等7省区发起组建的“新丝路标准化战略联盟”的支持力度,结合我省特色优势的消费品领域开展联盟标准研制,以标准走出去带动产品走出去。

    保护知识产权,建立消费品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机制

    《实施意见》明确,我省将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立消费品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机制。鼓励消费品生产经营企业规范知识产权管理,推动专利联盟建设。同时,落实消费品质量安全惩罚性赔偿、质量担保、销售者先行赔付和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等制度。在消费集中的重点场所建立消费争议快速处理绿色通道,促进消费纠纷就近投诉化解。

    做好风险预警,推进缺陷消费品召回常态化

    《实施意见》明确,我省还将逐步建立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工作机制,加强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的收集、分析、研判工作,及时做好风险预警和处置。推进缺陷消费品召回常态化,把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的消费品纳入召回范围。完善企业质量信用档案数据库,支持、引导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对消费品生产企业开展质量信用评价,实现多部门、跨地区质量信用联合奖励和联合惩戒。

    (兰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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