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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口岸截住鲜活芙蓉
作者: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时间:2017-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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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6日,深圳罗湖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截获旅客携带的一批新鲜花卉,共4株,品种为出水芙蓉花。该旅客称,该花卉购自香港,准备带回内地赠送给亲友。鉴于该旅客不能提供检验检疫证明,检验检疫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予以截留销毁处理。
出水芙蓉花原产印度,为姜科姜黄属多年生球根植物,有肉质、芳香的根茎,具有很强的繁殖能力。此外,其根茎上附着的土壤可能携带各种植物线虫、病原真菌等有害生物,一旦入境将会对农业生产与生态环境构成严重威胁。《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规定,植物种子、种苗等繁殖材料禁止携带入境。罗湖局工作人员特别强调,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补充规定》,一年内携带《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所列物品进境逃避检疫两次以上,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将予以立案追诉。(杨 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