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多发势头,确保安全生产态势平稳,自9月中旬起,云和持续开展“特种设备百日攻坚战”专项活动。日前,行动顺利落下帷幕,该县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大排查”行动,开展拉网式排查。根据排查重点,建立拟开展排查的使用单位和特种设备清单,对照清单逐一开展检查,累计排查单位100余家次,重点检查了电梯、锅炉、叉车等各类设备230余台次。 “大整治”行动,开展零容忍整治。对行动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清单,督促企业落实措施按时整改到位,同时,加强查处力度,依法打击、惩处重点范围的特种设备“三非”“两超”“一无一违”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般特种设备安全...查看详情>>
为做好防范特种设备事故发生的预防工作,文成局对景区、公共场所、生产企业特种设备进行重点整治,确保“两节”期间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截至目前,已出动执法人员86人次,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225家,发放监察指令书3份。 提前动员,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向辖区内557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发放节前特种设备安全使用自查通知书,要求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对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日常保养维护、作业人员持证情况等方面主动排查,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并整改。同时,动员企业自主开展节前特种设备安全培训会,对节日期间特种设备安全进行重点督促,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进一步保障特种设备运行安全。 全面检查,跟...查看详情>>
为加强对电梯维保单位的监管,促进电梯维保行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切实保障温州电梯安全使用,日前,温州市质监局组织对全市81家电梯维保单位(其中:温州本地企业49家、分支机构25家、维保点7家)进行了量化评价工作。 此次评价采取专家现场检查评分、定期检验发现问题扣分、应急处置反应赋分、县级局执法检查综合排序四种方式。具体涉及许可管理、资源条件、体系运行、档案记录、故障事故、社会评价等18个大项,50个小项。根据评价情况从好到差,将电梯维保单位依次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各等级分别为28家、37家、15家、1家。通过量化评价工作,发现在日常维保工作中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查看详情>>
涉氨冷库压力管道属于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在我国发生过不少事故,造成群死群伤,教训深刻。鉴于此,原国家质检总局专门出台文件对涉氨冷库压力管道的安全技术要求做出了具体规定。近日,红河检测中心在监检泸西县一涉农大型田间冷库时,发现其压力管道设计文件中未提出防止产生超压、液击的控制装置,中心监检人员发现问题后及时向受检单位指出,并出具了监检联络单,受检单位高度重视,并希望监检人员能给出“药方”。最终,双方群策群力,通过创新,受检单位设计出了有效方案,问题得到圆满解决。在监检人员的建议下,受检单位已着手对该方案申请专利保护。 红河中心此次监检活动,从源头上消除了...查看详情>>
为保证群众安全出行,消除电梯安全隐患,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合川区质监局于2018年12月启动9年以上老旧住宅电梯安全评估专项工作,对合川区使用9年以上的住宅电梯进行安全评估。 本次安全评估涉及的电梯97台,62栋电梯楼,有7272户居民。分布在12个居民小区和6个单体楼,由9个物业服务公司、2个业主委员会管理。 近日,合川区局召开老旧住宅电梯安全评估专项工作推进会,相关11家电梯使用单位、7家电梯维保公司的负责人参加会议。会上传达了专项工作方案,要求使用单位和维保公司配合重庆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做好安全评估工作,并根据《电梯安全评估报告》,对电梯存在的故障和安全隐...查看详情>>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2018年冲锋衣等12种产品 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国市监质监函〔2018〕335号 各...查看详情>>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2018年羽绒服装 等33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国市监质监函〔2018〕357号 各...查看详情>>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 2018年第18号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批准发布《林业及相关产品分类》等120项林业行业标准(见附件),自2019年5月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林业及相关产品分类》等120项林业行业标准目录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2018年12月29日 附件 《林业及相关产品分类》等120项林业行业标准目录...查看详情>>
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近日,省民政厅和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提高全省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指导标准的通知》,从2019年1月起,全省开始执行新的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指导标准。 《通知》要求,我省社会散居孤儿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7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000元,福利机构供养儿童由每人每月11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400元。 《通知》要求,各地根据本地实际,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自然增长机制,以2019年的新标准为起算点,每年由孤儿所在地市级政府民政部门和财政部门调整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执行的标准不得低于省级指导标准。 《通知》明确,对于具有我省户籍且0~18周岁且符合规定情况的儿童可以纳入保障范围。...查看详情>>
1月4日,记者从自治区民政厅获悉,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提高我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孤儿供养标准及文革“三民”生活补助标准。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还联合下发了关于提高几项民生补助标准的通知。 根据通知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起,我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00元,即在原每人每月80元的基础上增加2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1200元,即在原每人每年960元的基础上增加240元。自2018年1月1日起,我区孤残儿童集中供养补贴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330元,即在原每人每月1232元的基础上增加98元。分散供养补贴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088元,即...查看详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