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质监标发〔2018〕31号 各市环保局、质监局(市场监管局): 《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1部分:南四湖东平湖流域》等5项地方标准已通过审查,现发布为山东省强制性环境保护地方标准,自2019年3月10日起实施。其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DB37/ 3416.1-2018《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1部分:南四湖东平湖流域》 DB37/ 3416.2-2018《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2部分: 沂沭河流域》 DB37/ 3416.3-2018《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3部分:小清河流域》 DB37/ 3416.4-2018《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4部分:海河流域》 DB37/ 3416.5-2018《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5部分:半岛流域》 附件:《...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