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海县将“36条”打造成县级地方标准规范
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升级换版
浙江宁海县将“36条”打造成县级地方标准规范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4月23日上午, 浙江宁波宁海县召开“36条”县地方标准发布会暨全国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试点工作推进会,发布“36条”县地方标准规范,该系列标准是将村级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经验做法固化下来,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可操作的运行模式。
该标准规范以宁海“36条”为蓝本,从当前农村发展治理经验中吸纳总结提出了具体的规范措施,内容包括村级重大事项决策规范、村级微型工程采购规范等36项具体事项的操作标准,囊括了组织架构、工作方法、运行流程和实施监督等具体的工作要求。
“通过明确、具体、量化的质量评价指标与标准,建立全程可控的公共管理与服务标准程序,将对小微权力运行流程实现有效监控,提高‘36条’运用的质量与水平。”宁海县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2014年,宁海率先在全国推行村级权力清单制度,并经多次梳理后出台的《宁海县村级权力清单36条》,涵盖19项村级公共权力事项和17项便民服务事项,基本实现村干部小微权力内容全覆盖, 切实把村务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相关经验写入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入选首届“中国廉洁创新奖”、“全国首批20个乡村治理典型案例”和“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创新十大案例”,吸引国内400多个地区前来考察学习,成为乡村治理、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全国样本”。2018年,宁海县市场监管局以列入第三批全国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试点为契机,引入标准化原理和方法,积极推动“36条”经验上升成为地方标准、国家标准,推动农村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下一步,宁海将以“36条”经验为核心,充分吸收各地典型经验,启动开展《村务管理 基础术语与事项分类》、《村务管理 事项运行流程编制指南》和《村务管理 村务流程化管理实施指南》三项国标制订,为全国村务管理工作提供参考和依据。(徐铭怿 王天柱 鲁利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