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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宝鸡市开展食品安全领域“卫生环境、质量标准、服务水平”三大提升行动

    作者: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0-05-14
    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梁爱)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安排要求,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食品安全工作,进一步深化食品安全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整治,扎实推动全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有效落实,最大限度地降低食品安全风险,提升食品安全水平,保障全市人民群众饮食安全。近期,陕西宝鸡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决定自2020年5月中旬至11月20日在全市集中开展“卫生环境、质量标准、服务水平”三大提升行动。

    一是开展卫生环境提升行动。以旅游景点、学校食堂、食品批发单位、农村食品经营单位、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和城乡结合部餐饮单位为重点单位;以生产企业和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生产加工车间、生产加工经营场所、食品经营单位的经营和贮存场所、餐饮服务单位食品操作区和原料贮存区为重点区域;以从业人员卫生和健康检查、防疫防控知识培训和制度措施、食品生产经营加工经营场所卫生、食品及食品原料的摆放和贮存、生产加工设施设备的清洗维护、餐饮具的洗消保洁、通风和“三防”设施等为重点项目,逐户逐单位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现场提出整改意见,限期进行整改到位,切实消除食品生产经营卫生环境方面的问题隐患。

    二是开展质量标准提升行动。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或单位为重点对象,重点检查原料进货查验、生产工艺流程、产品出厂检验、仓储物料管理、物料防护等各个重要环节是否规范,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限量是否符合规定,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用量是否符合要求,生产过程是否符合相关标准,鼓励企业制定实施高于严于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以食品经营单位为重点对象,重点检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食品及原料质量、食品留样、台账记录的建立运行及索证索票制度的落实情况,严查经营过期食品、“三无”食品、劣质食品等违法行为。

    三是开展服务水平提升行动。将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以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帮助个体工商户和企业纾困解难,行政许可和为民服务、日常监督检查、执法办案、投诉举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问题治理等方面工作落实为重点,加大督导检查力度,解决“责任落实不力、服务意识不强”等问题,提高服务质量。强化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以宾馆及周边、旅游景点、学校医院周边、农贸市场、农村市场、背街小巷为重点区域,以小餐饮店、小副食店、食品加工小作坊、粮油店、食品摊贩、畜禽屠宰点等为重点业态,从人员培训、证照制度、硬件设施、环境卫生、经营秩序等方面入手,加大检查力度,能整改的限期整改,不能整改或拒不整改的依法予以取缔,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强化服务意识,解决“脏、乱、差”等问题,使人民群众安全消费体验不断上升。

    本次行动分动员部署、全面排查、整改提升、督导检查、总结评估五个阶段有序推进,将通过“卫生环境、质量标准、服务水平”三大提升行动,着力解决食品安全领域中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最大限度地降低食品安全风险,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4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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