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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连:文明新“食”尚!《公筷公勺使用规范》团体标准亮相

    作者: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0-06-03
    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日前,大连市精神文明办、大连市市场监管局和大连市商务局共同指导大连市美食文化协会制定并出台《公筷公勺使用规范》团体标准。

    随着大连市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不断强化,传统的就餐方式已不能适应当下对疫情防护的需求。每双筷子都去夹菜或者用自己的筷子给他人夹菜,无意中增加了传播疾病、交叉感染的风险。为响应中央文明办提出“添一筷,是热心;递一筷,是倾心;匀一筷,是公心;挑一筷,是细心,加一双公筷,多一份安心”的健康用餐新理念,营造社会大众使用公筷的浓厚氛围, 切断“口口相传”的疫情传播途径, 保护餐饮服务消费者用餐安全,大连市美食文化协会积极响应大连市精神文明办、大连市市场监管局和大连市商务局倡议,组织行业广大会员单位迅速制定了《公筷公勺使用规范》团体标准。

    《规范》对于公筷公勺的制作、使用方法和配置数量都做了明确要求。同时,《规范》要求公筷颜色要不同于自用筷,长度比自用筷长3—4厘米,公筷粗端印(烫)“公筷”字样。公勺颜色宜为白色或类白色,且明显不同于自用勺,勺柄处印(烫)“公勺”字样。

    对于特大型、大型餐饮服务单位,所有餐桌除为每位顾客摆放常规的餐具、酒具、茶具外,应另在餐桌上摆放公勺公筷。

    对于中小型餐馆餐饮服务单位,在工作台增设公筷公勺存放专区,也可根据就餐人数在每道菜(点)盛器中摆放一双公筷(或一把公勺)。

    《规范》要求各餐饮服务单位在大堂、包厢醒目处张贴提倡公筷公勺使用内容的海报、标语等,有条件的可在店内播放宣传片,并在餐桌上放置提示牌;餐饮服务单位应对服务人员加强公筷公勺服务培训;用餐前,服务员(或宴会承办者)应主动宣传和引导宾客使用公筷公勺。(供稿:辽宁省大连市市场监管局)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481号

    京ICP备1204766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