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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河北区万福忆餐饮服务店(魏少兴)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煎炸油)案

    作者: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0-06-05
    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6月3日,天津市河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天津市河北区万福忆餐饮服务店(魏少兴)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煎炸油)案。

    案件名称

    市场主体(当事人)名称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名称

    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种类

    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作出处罚决定日期

    备注

    Case

    ENTNAME

    REGNO

    ZZJGDM

    FDDBRMC

    PenDecNo

    IllegActType

    PenType

    penbasis


    JudAuth

    PenDecIssDate

    remarks

    天津市河北区万福忆餐饮服务店(魏少兴)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煎炸油)案

    天津市河北区万福忆餐饮服务店

    92120105MA06AENR2Y


    魏少兴

    津市监北稽罚〔2020〕3-9号

    当事人加工的煎炸油(加工日期:2019年11月11日)经抽样检验,极性组分不符合GB 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该煎炸油系将采购来的“元宝”牌桶装油通过高温加热后,用来煎炸菜品后产生。其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违法行为

    #p#分页标题#e#

    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

    主动履行,15日

    天津市河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0526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481号

    京ICP备1204766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