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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筱视光学眼镜有限公司涉嫌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眼镜案
作者: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0-06-17
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6月17日,上海市奉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行政处罚信息。
行政处罚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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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摘要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市监奉处〔2020〕262020000278号 | ||
行政处罚当事人 基本情况 | 单位 | 名称 | 上海筱视光学眼镜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310120003660761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张曦 | #p#分页标题#e#||
违法行为类型 | 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仅限条例)产品 |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0.2100万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奉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5-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