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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不符合《化妆品卫生标准》产品 广州市传祺天然化妆品制造有限公司被处罚
作者: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0-07-01
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0年6月29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表(广州市传祺天然化妆品制造有限公司)》。信息显示,广州市传祺天然化妆品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玻尿酸补水保湿面膜”(生产日期:2019年05月23日)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七条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广州市传祺天然化妆品制造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111074635025M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工商注册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 #p#分页标题#e# |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 谢丽卿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
证件类型 | |
证件号码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粤药监妆罚〔2020〕2026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生产销售不符合《化妆品卫生标准》的“玻尿酸补水保湿面膜” |
违法事实 | 当事人生产的“玻尿酸补水保湿面膜”(生产日期:2019年05月23日)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
处罚依据 |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七条 |
处罚类别 | 行政处罚 |
处罚内容 | 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
罚款金额(万元) #p#分页标题#e# | 0.18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045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6/23 |
处罚有效期 | |
公示截止期 | |
处罚机关 |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p#分页标题#e# | 1144000000694124X3 |
行政处罚决定书(广州市传祺天然化妆品制造有限公司).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