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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安徽瑞康食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被处罚

    作者: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0-07-09
    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0年7月7日,安徽省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行政处罚信息摘要(安徽瑞康食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瑞康食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被行政处罚。

    中国标准化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宿市监综处字〔2020〕91号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个人

    姓名(名称)


    注册号


    单位

    名称

    安徽瑞康食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号

    #p#分页标题#e#

    91341300322740386K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陈玲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戊聚王TM富硒蛋白肽粉(固体饮料)(生产日期:2020年1月22日)”1175盒;2.没收违法所得330元;3.处人民币26400.00元(货值金额一倍)罚款。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0.6.28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481号

    京ICP备1204766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