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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发布《高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的通知

    作者:工标网
    发布时间:2020-07-19
    来源:

    建标〔2019〕86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委)、发展改革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有关部门: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1年建设标准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2011〕184号)要求,由教育部组织编制的《高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发布,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

    在高等职业学校工程项目的审批、核准、设计和建设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规定,认真执行本建设标准,坚决控制工程造价。

    本建设标准的管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具体解释工作由教育部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8月13日

    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代替标准号批准日期实施日期
    1建标 197-2019高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2019-08-132019-12-01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481号

    京ICP备1204766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