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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潍坊市昌乐县宝城街道以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推动村级事务“阳光公开”

    作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08-05
    来源:

    今年以来,潍坊市昌乐县宝城街道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基层延伸为契机,全面规范村级事务公开,有效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是完善提升硬件设施。以村级办公场所改造提升为抓手,高标准打造村级事务公开阵地。对辖区内37个自然村办公场所进行全面提升,其中新建场所4处、修缮7处,按照“五有”要求改造提升36处,对各村公开栏分类标识、防水胶条或雨搭、外观清洁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检修整顿,确保“三务”公开栏干净、整洁、标准、规范。

    二是丰富公开载体形式。围绕发展党员、保险收缴、低保、优扶救助、惠农补贴、村级资产、收入支出等群众关心关注的内容,全面运用村内公开栏、“阳光议事日”、村庄微信群等方式及时进行公示公开。同时,每月15日前及时将“三务”公开相关资料拍照上传至“灯塔党建”在线“三务”公开系统,方便村民及时便捷的获取信息,有效保障了群众知情权,群众对村内事务的参与度和认可度大幅提升。

    三是规范公开程序内容。在公开内容上,严格规范分类,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分别采取“10+N”“7+N”“8+N”模式,在对规定内容进行公开的同时,由村“两委”根据村情实际自行确定其他公开内容,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在公开程序上,由村“两委”联席会议和相关站办所对公开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内容的准确、权威。

    四是明确公开时限和归档要求。对“三务”公开栏中的内容公开时间要求不少于1个月,其中财务内容公开不少于2个月,涉及季度、年度计划等其他需长期公开的,相应延长公开时间,到期后及时整理归档存放。同时,通过“灯塔党建”在线“三务”公开系统对相关资料以图片、电子文档等形式长期留存,确保公开内容有据可查。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481号

    京ICP备1204766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