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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启动市场类标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作者: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0-09-10
    来源:

    河南省市场监管局日前下发《关于开展市场类标准“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的通知》,在全省启动开展市场类标准“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

    根据通知,本次市场类标准监督抽查由河南省市场监管局统一组织,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以及组织抽样、评价、结果公示、处置和总结等工作。委托河南省标准化研究院、郑州市标准化协会等单位协助具体组织标准抽样、专家技术评价等工作。

    河南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监督抽查时间安排是,8月31日前,完成监督抽查评价,形成抽查报告,公开抽查结论;10月31日前,完成存在问题的监督整改。抽查范围,一是全省范围内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自我声明公开的现行有效的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二是全省范围内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上自我声明公开的现行有效的团体标准。

    具体抽查内容包括:团体标准重点抽查标准技术要求是否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标准内容是否与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相抵触,标准编号是否符合规定;企业标准重点抽查标准技术要求是否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标准内容是否与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相抵触,标准编号和名称是否符合规定,标准功能指标和性能指标是否公开。

    本次标准检查评价工作委托河南省标准化研究院、郑州市标准化协会具体组织实施,按照团体标准和企业产品标准行业分布,分领域从省标准化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专家组对抽样标准进行评价和检查,提出评价检查结论。河南省市场监管局根据检查评价结论,编制评价检查报告,形成监督抽查结论。

    为确保本次监督抽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整改到位,河南省市场监管局要求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局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监督抽查中存在的问题,需要整改的标准,监督、指导企业按要求进行整改,并及时将整改情况报告省市场监管局。企业逾期未整改的,由省市场监管局按规定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强制废止,并将企业相关信息推送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481号

    京ICP备1204766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