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的港式五香肉粽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广东东莞一家企业被行政处罚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记者 陈娟女) 2020年9月4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168号),涉及佛山市禅城区好好多自选商场亲仁分店销售的、标称东莞市飞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港式五香肉粽。
通告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广州海关技术中心抽检的佛山市禅城区好好多自选商场亲仁分店销售的、标称东莞市飞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港式五香肉粽”(抽样单编号:GC20000000595930342,规格型号:600克(4个)/包,生产日期:2020年4月27日)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
经查,佛山市禅城区好好多自选商场亲仁分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并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索票索证,能够主动改正而且及时中止违法行为,且其违法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条第二款和《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则》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一)、(二)、(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佛山市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佛山市禅城区好好多自选商场亲仁分店作不予行政处罚。(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佛禅市监免处字〔2020〕27号)
东莞市飞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东莞市飞哥食品有限公司作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600元;2.处罚款1360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东市监罚〔2020〕Z40826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