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核桃黑芝麻糊 广西一家企业被行政处罚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记者 陈娟女) 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117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下发的《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对36 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开展核查处置的通知》(市监食检函〔2020〕850号),涉及广西凯欣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凯欣核桃黑芝麻糊。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 | GC20000000001630431 | 样品名称 | 凯欣核桃黑芝麻糊 |
生产日期 | 2019-12-13 | 型号规格 | 600g(15小袋)/袋 |
标称生产企业 | 广西凯欣食品有限公司 | 被抽样单位 | 桂林双诺贸易有限公司 #p#分页标题#e# |
检验不合格 项目 | 酸价(以脂肪计) | 检验机构 |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有限公司 |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违法事实认定:广西凯欣食品有限公司共生产该批抽检不合格凯欣核桃黑芝麻糊120袋(600g(15小袋)/袋),销售120袋。荔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8月1日对该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
依法处罚情况:当事人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凯欣核桃黑芝麻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案件调查中,当事人积极配合执法机关进行调查,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72元;2、罚款人民币60000元。处罚决定书编号:荔市监罚字〔2020〕137号。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排查原因:投料时间跨度过长;快递公司的物流中转仓与运输过程中,或不达到储存条件阴凉、干燥的要求。
整改情况:停止销售该批次不合格产品,主动召回该批次不合格产品。采用少批多次进货查验制,降低在物流过程中爆晒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