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汽车轮胎 辽宁鞍山一家企业被罚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辽宁省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开关于鞍山轮胎有限公司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汽车轮胎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岫市监罚字〔2019〕74号 | 鞍山轮胎有限公司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 强制标准汽车轮胎案 | 鞍山轮胎有限公司 | 91210322120373143N | 陈仁华 | 1、当事人涉案的2019年度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汽车轮胎是鞍山轮胎有限公司于2019年6至7月间生产的,共生产了1370条。国抽时取样8条,现库存涉案汽车轮胎1362条,现封存于当事人厂区库房内。2、涉案轮胎销售价格294元/条,货值总额402,780元人民币:(肆拾万贰仟柒佰捌拾元整),涉案轮胎没有销售,无违法所得。3、经公安部门调查审核,该案不够刑事追诉,退回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4、该公司涉案生产该型号的轮胎已从2019年8月起生产线全部停产,生产该型号轮胎CCC认证证书已注销,今后也不予生产该型号轮胎。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强制标准要求的工业产品的违法行为。 | 完全履行 | 岫岩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