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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巴彦淖尔市启动编制市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作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10-01
    来源:

    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巴彦淖尔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通知对市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启动市本级各部门职能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工作。

    此次市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将以自治区制定的26个领域标准指引为基础,结合市直部门实际制作形成清单。公开事项包括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公开层级等9个方面。编制目录清单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及自治区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将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中涉及的共性公开事项融入各自领域的政务公开事项目录中。除对本领域指引中要求公开的事项进行梳理外,还将已梳理出来的本部门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中的涉及本领域事项合理归类,全部纳入政务公开事项目录,确保公开事项目录与权责清单及公共服务清单的编制、调整、优化相协同。

    市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于10月底前完成,报市政府审定后在政府网站公开发布。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481号

    京ICP备1204766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