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
  • 加入收藏
  • |
  • 人才信息
  • |
  • English
  • |
  • 全媒体资源管理系统
  • 新闻中心
  • 您所在的位置:
  • 网站首页
  • >
  • 新闻中心
  • >
  • 行业动态
  • 本社概况
    期刊导航
    新闻中心

    山东省环保厅 山东省质监局关于批准发布《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3部分:家具制造业》山东省地方标准的通知

    作者: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时间:2017-08-17
    来源:

    各市环保局、质监局(市场监管局):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3部分:家具制造业》已通过审查,现发布为山东省强制性环境保护地方标准,自2017年9月3日起实施。其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DB37/ 2801.3-2017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3部分:家具制造业

    附件:《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3部分:家具制造业》山东省地方标准(不随文件发送)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3月6日

    附件:

    山东省环保厅 山东省质监局关于批准发布《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3部分:家具制造业》山东省地方标准的通知.pdf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3部分:家具制造业.doc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481号

    京ICP备1204766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