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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枣庄市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助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作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10-20
    来源:

    为更好的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有关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助推全市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工作,枣庄市结合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实际,制定农村危房改造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规则,对农村危改领域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实行全链条公开,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一是加大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宣传。制作了农村危房改造宣传海报、“枣庄市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明白卡”,免费发放至每个贫困户,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向农民解读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让农民了解农村危房改造申请程序、补助标准等,告知市、区(市)、镇(街)住建部门服务电话,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

    二是严格执行对象认定程序。建立健全“区(市)、镇、村”三级公示制度,将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予以公开,实行全过程留痕管理,精准认定改造对象,坚决防止农村危房改造过程中弄虚作假、优亲厚友现象发生。

    三是确保公开取得实效。各区(市)统筹负责辖区内农村危改涉及的政策宣传、申请受理、结果审核等,督促村级开展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评议公示,同时,将工作过程中产生的相关信息根据规范全部公开,并及时维护更新,真正做到规范操作、公正用权、文明服务。

    2016年以来,全市累计支持7384户危房群众住上了安全住房,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5164户,实现困难群众住有所居,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住房安全。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481号

    京ICP备1204766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