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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省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

    作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11-27
    来源:

    日前,省教育厅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的意见》,提出自今年起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到2022年底,全省所有公办中等职业学校达到省级验收标准,社会力量举办的中等职业学校分别达到《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和技工院校设置标准。

    意见对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实训设备、教师配备、数字校园、规模质量、学校管理、内涵发展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规范。明确30万以上人口的县(市、区)县级职教中心占地面积不低于10万平方米、城市学校不低于6.6万平方米;专任教师师生比不低于1∶20,艺术、体育类学校不低于1∶8;专业教师数不低于专任教师数的60%,“双师型”教师数不低于专业教师数的50%;聘请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等兼职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15%左右;在校生规模原则上不低于2000人,艺术、体育类学校不低于300人;毕业生就业率不低于95%。

    意见明确,各市政府将通过合并、新建、改扩建等方式,整合区域资源,优化学校布局,调整专业结构,有条件的市将加快推进职教园区建设,更好满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需求。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将新建校园与产业园区统筹规划、集中建设。各市县保持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比大体相当。

    为确保这项工作顺利实施,我省将实行优惠政策,依法依规做好用地保障,规划、住建、环保等部门将简化审批环节、减免税费;校舍新建、扩建、改建所需基建投资,按现行财政管理体制,纳入财政预算管理;落实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并且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的政策;鼓励企业和个人以提供免费服务、捐赠等形式支持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捐赠企业和个人依法享受有关税收方面的优惠。(记者 马利)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4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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