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
  • 加入收藏
  • |
  • 人才信息
  • |
  • English
  • |
  • 全媒体资源管理系统
  • 新闻中心
  • 您所在的位置:
  • 网站首页
  • >
  • 新闻中心
  • >
  • 综合新闻
  • 本社概况
    期刊导航
    新闻中心

    《再生钢铁原料》国家标准通过审定

    作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11-29
    来源:

    新华社北京11月29日电(记者 谢希瑶)《再生钢铁原料》国家标准29日通过审定,该标准有望于2020年年底发布。

    在当天举行的《再生钢铁原料》国家标准审定会上,专家组对该标准的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分类、技术要求、取样和制样、检验方法、验收规则、运输和质量证书等9个章节内容进行逐条审定,汇集了生态环境部、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等多部门以及典型钢铁企业的意见建议。

    据《再生钢铁原料》国家标准编制组介绍,再生钢铁原料是废钢铁经过分类回收及加工处理,可以作为铁素资源直接入炉使用的炉料产品。与使用铁矿石相比,用再生钢铁原料炼钢可以大幅度降低污染物排放。因此,再生钢铁原料不仅是一种可再生资源,而且是唯一可以替代铁矿石的铁素资源,是钢铁工业实现绿色发展的一种重要原料。

    我国现行《废钢铁》国家标准主要规定了国内废钢铁的分类和相关要求,不适用于作为进口优质再生钢铁原料的标准依据。《再生钢铁原料》国家标准的制定,将为统筹利用好国内国际再生钢铁原料资源提供标准技术支撑。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481号

    京ICP备1204766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