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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标准考核常见问题及解答
作者: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7-08-17
来源:
1. 那些计量标准应当向国家质检总局申请考核?
答:按《计量标准考核办法》的规定以下四个方面计量标准应当向国家质检总局申请考核:
(1) 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建立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2)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建立的各项最高等级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3) 国务院有关部门建立的各项最高等级的计量标准。
(4) 国务院有关部门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建立的各项最高等级的计量标准。
2. 计量标准考核怎样进行?
答:计量标准考核按照“计量标准考核规范”规定,由计量标准考评员进行评审,考核坚持逐项的原则,一般每项目由一名以上考评员执行考核任务。
计量标准考核分新建和复查考核两类,新建计量标准考核采取现场考评的方式,通过现场实验对其测量能力进行验证。计量标准的复查考核根据计量标准的不同情况,可以采取现场考评、函审或者现场抽查三种方式中的一种进行考核。
3. 申请计量标准考核应当使用那种文件格式?哪里可以下载?
答:申请计量标准考核(含新建和复查)应当采用“计量标准考核规范JJF1033-2001”规定的文件格式,其文本格式可以到国家质检总局网站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