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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部委印发《关于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标准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作者: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1-01-21
    来源: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尽快建立健全以农村厕所建设改造、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农村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的农村人居环境标准体系,市场监管总局、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林草局等七部门于1月19日印发《关于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标准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根据当前农村人居环境发展现状和实际需求,明确了五大方面三个层级的农村人居环境标准体系框架,确定了标准体系建设、标准实施推广等重点任务,提出了运行机制、工作保障、技术支撑、标准化服务等四个方面的保障措施。《指导意见》的发布,将有助于充分发挥标准在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的引领、指导、规范和保障作用,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

    附件:《市场监管总局 生态环境部 住房建设部 水利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林草局 关于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标准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市监标技函〔2020〕20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481号

    京ICP备1204766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