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6批次药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1月2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质量公告(2021年 第5号)》,公布6批次抽检结果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药品及有关情况。
本期公告中抽检结果不符合标准规定药品均为中药材(饮片),涉及药西瓜、山药、山楂、五加皮、地龙、毛前胡,标示生产企业均为新疆本草堂药业有限公司,抽样自新疆普济堂医药零售连锁有限公司第二百六十分店、新疆普济堂医药零售连锁有限公司第一百二十六分店、新疆博乐龚君强中医诊所、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美信药品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新疆颐仁堂医药有限公司乌苏市第六分公司。不合格规定项目涉及性状、检查、鉴别、浸出物。
对于公告中抽检结果不符合标准规定药品涉及的相关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各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管部门)已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采取控制措施,追根溯源,予以查处。
2020年监督抽检不符合标准规定药品名单
序号 | 检品 名称 | 药品类别 | 标示生产企业 | 药品规格 | 生产批号 | 被抽样单位 | 检验依据 | 检验机构 | 不合格规定项目 | 报告书 #p#分页标题#e#编号 | 备注 |
1 | 药西瓜 | 中药材(饮片) | 新疆本草堂药业有限公司 | / | 803019 | 新疆普济堂医药零售连锁有限公司第二百六十分店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药维吾尔药饮片炮制规范》2010年版 |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 性状 | 2020MC0072 | |
2 | 山药 | 中药材(饮片) | 新疆本草堂药业有限公司 #p#分页标题#e# | 1kg/袋 | 911077 | 新疆普济堂医药零售连锁有限公司第一百二十六分店 | 《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 | 喀什地区食品药品检验所 | 检查 | 2020QC0009 | |
3 | 山楂 | 中药材(饮片) | 新疆本草堂药业有限公司 | 1kg/袋 | 911044 | 新疆普济堂医药零售连锁有限公司第一百二十六分店 | 《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 | 喀什地区食品药品检验所 | 检查 #p#分页标题#e# | 2020QC0012 | |
4 | 五加皮 | 中药材(饮片) | 新疆本草堂药业有限公司 | 1kg/袋 | 906090 | 新疆博乐龚君强中医诊所 | 《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 |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 检查 | 2020EC0059 | |
5 | 地龙 | 中药材(饮片) | 新疆本草堂药业有限公司 #p#分页标题#e# | / | 911128 | 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美信药品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 |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 检查 | 2020EC0012 | |
6 | 毛前胡 | 中药材(饮片) | 新疆本草堂药业有限公司 | 1kg/袋 | 805030 | 新疆颐仁堂医药有限公司乌苏市第六分公司 | 《四川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2015年版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 | 性状、鉴别、浸出物 #p#分页标题#e# | 2020YZ0260-J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