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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废止7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通告

    作者:工标网
    发布时间:2021-02-08
    来源:

    冀卫通〔2020〕1号

    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食品函〔2019〕556号)要求,我委对现行河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进行了清理。经专家论证,决定废止7项河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废止时间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目录如下。

    特此通告。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

    2020年11月27日

    序号地方标准编号地方标准名称复审结论废止日期
    1DBS13/ 003-2015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阪崎肠杆菌和沙门氏菌检测废止2021-01-01
    2DBS13/ 004-2016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创伤弧菌检验废止2021-01-01
    3DBS13/ 005-2016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动物源性食品中多溴联苯醚的测定废止2021-01-01
    4DBS13/ 006-2016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食品中苯甲酸、山梨酸、脱氢乙酸、糖精钠和乙酰磺胺酸钾(安赛蜜)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废止2021-01-01
    5DBS13/ 007-2016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食品中11种双酚类物质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废止2021-01-01
    6DBS13/ 008-2017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肉及肉制品中沙门氏菌环介导等温扩增(LAMP)检测方法废止2021-01-01
    7DBS13/ 009-2017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小麦粉中偶氮甲酰胺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废止2021-01-01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481号

    京ICP备1204766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