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云南省昆明市开始实施《电梯应急救援规范》地方标准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2月1日,云南省昆明市发布《电梯应急救援规范》地方标准(以下称为“标准”),该标准将于2021年3月1日起实施。其中明确,电梯应急救援处置中心、签约维保单位和救援站均要遵守24小时值班电话畅通、30秒内接听报警电话、3分钟内通知救援响应单位的时限要求。
标准明确,电梯应急救援响应分为一级响应、二级响应和三级响应。
中心接到救援报警信息,启动一级响应。
若一级响应单位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则中心启动二级响应:1. 中心3分钟内无法与之联系的;2.经中心与一级响应单位联系,确认其30分钟内不能到达现场的;3.经中心与一级响应单位联系,确认其对电梯困人事故(事件)情况不能有效处置的。
若二级响应单位到达现场,不能有效处置电梯困人事故(事件)时,则中心启动三级响应。
三级响应救援启动时,电梯应急救援处置中心要派出技术专家为现场救援提供技术指导。此外,电梯应急救援处置中心负责更新和维护辖区内电梯基本信息数据库;定期组织中心技术专家对典型电梯应急救援处置事件进行分析,持续优化应急救援预案;按季度、半年、年度对电梯应急救援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将统计结果上报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签约维保单位要定期对相关人员开展安全管理制度、应急救援技能培训;至少每半年对应急救援相关设施、设备和器材进行检查维护并记录;至少每半年开展一次针对不同电梯类型电梯困人事故(事件)的应急救援演练;至少每年组织一次电梯应急救援分析总结会;救援结束后,承担故障电梯的修复工作,同时对故障原因进行分析、评估,形成分析报告。如果应急救援负责人变更、联系电话变更、签约维保的电梯发生变化,需及时向电梯应急救援处置中心报告,并提请变更。
救援站在接到救援报警信息或电梯应急救援处置中心的救援通知后,值班人员要及时通知签约维保单位和单位负责人,并在3分钟内赶赴现场,对被困人员进行必要的安抚,做好现场围挡警示,阻止无关人员进入救援工作区,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或发生二次伤害事故。此外,救援站要定期检查并确认电梯轿厢内应急救援紧急呼叫装置是否处于良好状态,对标识牌进行维护,定期清洁表面污渍。
近年来昆明市电梯每年以8%的增长率增长,电梯数量近6万台。随着电梯数量的增加和电梯使用覆盖面的扩大,电梯停电困人、故障困人等突发事件偶有发生,出台规范、高效、科学的应急救援标准非常必要。2020年,由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组织、昆明市电梯行业协会负责起草《电梯应急救援规范》地方标准,经专家技术审查、在行业内公开、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等程序后,经昆明市人民政府批准发布。(供稿:云南省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