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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生检疫监管司内设机构职责分工及联系方式

    作者: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卫生检
    发布时间:2017-08-18
    来源:

    综合处:

    职责:

    1.综合事务。

    2.口岸卫生处理监管。

    联系电话:010-82261875

    检疫查验处:

    职责:

    1. 传染病疫情信息收集、研判、预警、编报以及发布疫情防控公告、警示通报。

    2. 出入境人员、交通工具、邮包/邮件、行李/携带物、尸体/棺柩/骸骨等卫生检疫查验。

    3. 国际邮轮和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监管。

    联系电话:010-82261647

    疾病监测处:

    职责:

    1.负责口岸传染病监测工作。

    2.负责监督管理直属系统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的业务工作。

    联系电话:010-82261870

    卫生监督处:

    职责:

    1.国境口岸卫生监督。

    2.口岸核心能力建设(创卫工作)。

    3.口岸病媒生物监测。

    4.入出境集装箱货物卫生检疫。

    联系电话:010-82261880

    反恐办公室:

    职责:

    1.研究拟定口岸核生化监测工作的规章、制度、规划、技术方案等。

    2.制订、修订口岸核生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实施应对口岸核生化突发事件。

    3.负责口岸核生化有害因子监测信息收集、整理、研判、预警、发布,以及其他综合协调等工作。

    联系电话:010-82261863

    邮箱

    wss@aqsiq.gov.cn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481号

    京ICP备1204766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