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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批准发布《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挥发性有机物走航监测技术规范》等3项长江三角洲区域地方标准的公告

    作者:工标网
    发布时间:2021-04-15
    来源:

    沪市监标技〔2021〕161号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批准发布《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挥发性有机物走航监测技术规范》等3项长江三角洲区域地方标准,现予以公告。

    附件:批准发布的长江三角洲区域地方标准目录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19日

    序号地方标准编号地方标准名称代替标准号批准日期实施日期
    1 DB31/T 310002-2021

    DB32/T 310002-2021

    DB33/T 310002-2021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挥发性有机物走航监测技术规范 2021-03-192021-06-01
    2 DB31/T 310003-2021

    DB32/T 310003-2021

    DB33/T 310003-2021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固定污染源废气现场监测技术规范 2021-03-19 2021-06-01
    3 DB31/T 310004-2021

    DB32/T 310004-2021

    DB33/T 310004-2021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环境空气质量预报技术规范 2021-03-19 2021-06-01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481号

    京ICP备1204766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