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家宴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规范》浙江省级地方标准7月1日实施
7月1日起,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的《农村家宴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规范》(DB33/T 2346-2021)省级地方标准在全省范围内实施。该标准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牵头,海宁市乡厨协会、兰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中小餐饮行业协会等单位共同制定。
农村家宴食品安全一直备受关注,自2018年浙江省政府把建设农村家宴中心放心家宴厨房列入十大为民办实事项目后,各地积极推进农村家宴中心建设,将农村家宴由过去的“路边灶”、“露天厨房”改造提升为规范化的“放心厨房”。
近年来,随着社会发展,除了常规的婚丧嫁娶之外,剃头酒、满月酒、寿酒之类的农村家宴数量及规模逐年攀升,而食品安全风险也随之增加。为了进一步提高农村家宴食品安全水平,省标准院等单位在省市场监管局指导下,开展了《农村家宴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规范》省级地方标准制定。
标准秉持“统筹兼顾、适度超前”的原则,综合了全省各地农村家宴的建设和管理,并借鉴海宁等地农村家宴管理先进的做法,紧抓农村家宴的“放心”、“安全”,对家宴中心的选址和布局、厨房、厨师、流程管理、食材采购和加工等明确提出了要求,做到建设有指导、管理有依据、服务有规范。在功能布局方面,引导厨房设置食材入口和成品出口通道,避免交叉污染。在厨房建设方面,规定了装修和设施设备的要求,并对移动厨房提出了选址、搭建和操作要求;在厨师管理方面,除了规定基本的卫生和技能外,还引导建立乡厨协会,实现对乡厨的管理。在流程管理方面,记录家宴举办相关信息,并要求聚餐人数100人以上(含)的进行备案。在文明就餐方面,倡导勤俭节约,制止浪费,使用公勺公筷,不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制品。在风险防控方面,规定突然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要求外,还规定疫情防控期间不应举办家宴活动。在服务方面,规定了食材采购、贮存、加工、留样和餐饮具消毒的要求,保证舌尖上的安全。
标准的发布和实施,将破解农村家宴聚餐场所简陋、食品安全风险高等难题,进一步提高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水平,切实保障广大农村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农村家宴市场化、产业化发展夯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