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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统一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慢性病待遇认定标准
作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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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2日,记者从省医保局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全省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慢性病管理,提升医保经办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和专业化水平,近日,省医保局从群众关心的难点、堵点问题出发,针对全省参保人员门诊特殊病慢性病病种认定的程序复杂、跑腿多、周期长等问题,统一全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慢性病待遇认定标准。通过取消主管医保院长签字、2-3家医疗机构定点限制、职工参保单位审核盖章、医保经办机构办证等环节,进一步简化门诊特殊病慢性病待遇认定程序,实行即来即办,最大程度方便参保人就近就医购药,及时享受医保待遇。
下一步,省医保局将依托医保信息化平台建设,努力实现门诊特殊病慢性病认定受理方式由经办大厅受理逐步向定点医疗机构受理、个人医保App申请受理转变,实现“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最多跑一次”的目标,打造更高效便民的医保服务,切实增强参保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记者 李雪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