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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个技术法规主题国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举行开题报告会

    作者:中国标准化杂志社
    发布时间:2022-08-02
    来源:

    近日,由中国政法大学柳经纬教授担任首席专家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基于法治、国家治理和全球治理的技术法规研究”(21&ZD192)开题报告会顺利举行。本项目是对中共中央、国务院2021年10月印发的《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和国务院2021年12月印发的《“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提出要“建立法规引用标准制度”的积极回应,旨在通过技术法规这一载体,建立法律法规与标准协调机制,运用标准支撑法律法规落地实施。

    报告会以线上方式举行,由中国政法大学科研处长栗峥教授主持,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时建中教授致辞。南开大学法学院院长宋华琳教授、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标准化理论战略研究所所长王益谊研究员、中国政法大学法与经济研究院张卿教授、中国计量大学法学院院长朱一飞教授、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李明蓉主任、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创新司标准实施与监督处四级调研员陶亮、国家标准技术审评中心审评三部主任于立梅、闽江学院法学院院长阮晓莺教授等专家组成专家组,子课题负责人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研究员刘春青、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市场监管研究院执行院长李俊教授、中国计量大学标准化学院院长张朋越教授参与会议。另有来自文旅部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等单位的专家学者和课题组成员,共计30余人参加了会议。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时建中教授在致辞中对柳经纬教授团队获批社科基金重大项目表示祝贺,对应邀参加开题报告会的法学界、标准化学界、立法机关等专家表示感谢,他充分肯定了本课题研究的重大理论和实践价值,指出了研究的理论难度和技术难点,同时表示学校将为本课题研究提供全方位保障。
     
    首席专家柳经纬教授从课题研究的选题背景和选题价值、总体框架和预期目标、子课题结构和主要内容、课题预期成果等方面向专家组作了详细的开题汇报,并介绍了课题的前期研究工作和下一步研究工作的安排。柳经纬在分析WTO《TBT协定》《标准化工作指南》项下“技术法规”定义的基础上,提出了“技术法规”的基本概念,认为技术法规是规定技术要求的法律规范,是法律引用标准的产物。他指出,技术法规普遍存在于我国现行法中,技术法规这样一种法律引用标准的普遍现象,可以从三个层面来理解:一是标准化角度,技术法规是实现标准强有力实施的一种方式,通过法律的强制力保障标准实施;二是法律角度,技术法规是标准支撑法律实施的一种方式,是法律对标准化成果的利用;三是国家治理角度,技术法规是法律与标准共同治理的一种载体,它实现了法治化与标准化两种治理工具的统一。
     
    子课题负责人刘春青研究员、张朋越教授和李俊教授分别汇报了所承担子课题的研究内容、研究思路和研究计划。刘春青认为,技术法规研究是一种时代契合性研究,与国家治理方向高度契合,符合全面依法治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符合新发展阶段的战略部署。应将法律与标准作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两个支点,将技术法规作为二者的融合载体和协调机制,让技术法规充分参与到多层次、多领域的国家和社会治理中,使其成为新型的治国之重器。
     
    张朋越认为,国际标准是世界通用的语言,技术法规就是这种语言传输的传声器,它一头连着国际标准,一头连着WTO规则(法律),使国际标准通过国际法律规则的引用和强制实施效力的保障,从而获得最大、最强的传播力和适用力,成为国际贸易和全球治理的重要工具。探究技术法规的国际地位、其对全球治理的作用机理、其参与全球治理的模式、中国构建技术法规参与全球治理的路径等,将是我们辅助中国争夺国际话语权的重要使命。
     
    李俊指出,技术法规的中国模式是本课题研究的目标指向。即本研究的落脚点是建立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满足中国当今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适应习近平主席提出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需要的中国模式的技术法规,最终要建成一个科学合理、逻辑自洽、实践中具有强大生命力的技术法规制度体系。
     
    (上排左起:时建中、栗峥、柳经纬;下排左起:李俊、刘春青、张朋越)
     
    专家组在听取开题报告后,对课题进行了全面评审。各专家对课题的前期工作表示肯定,认为该选题立足我国实际,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详实,研究方法得当,研究计划周全,前期成果丰硕,一致同意项目开题,并就本课题研究提出建议。
     
    宋华琳教授认为,本课题是国家社科基金首次就技术法规研究设立的重大项目,具有开拓性,也具有较大的难度。他强调了子课题中需重点研究的问题,包括技术法规概念、技术法规与标准的关系、技术法规立法技术、中国参与国际技术法规制定的路径、中国技术法规发展史等内容,建议对中国法律援引标准的立法情况进行梳理并提出相应完善建议,指出该课题属于融通多学科、兼具理论性与实用性的研究,有必要加强与标准化学界、实务部门的联系。宋华琳对技术法规与标准的关系作了详细的阐述,他认为二者有共性也有差异性,尤其是在性质、制定主体、制定程序、构成要素、效力等方面有明显区别,如何将具有较大差异的二者进行适当融合,是技术法规研究的重点和难点。
     
    王益谊研究员认为课题整体设计结构合理且具有创新性,建议课题研究着重解决如下问题,包括标准化制度与法律制度之间的关系、“法规引用标准制度”中“法规”与“标准”的内涵、强制性标准与技术法规的概念辨析以及具有中国特色的技术法规制度的建立等。她指出,目前我国法律体系中没有“技术法规”概念,与这一概念最接近的表述是2021年《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中的“法规引用标准”。其中,“法规”范围如何界定在理论和实务界尚存争议;“标准”范围的界定尽管也存在认识差异,但主流观点(包括王益谊本人)认为标准是《标准化法》里规定的标准类型,包括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张卿教授认为本课题具有开创性,建议明晰技术法规概念、技术法规范畴等基本理论知识,提出运用法律经济学理论考量技术法规立法对市场竞争与社会利益的影响。张卿针对技术法规中引用的“标准”谈了自己的认识,他认为“标准”不只是《标准化法》里规定的标准,还存在更广泛意义上的标准。如《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第35条规定,禁止在下列地点新设可能产生油烟、噪音、噪声污染的餐饮业和单位食堂的项目,如距离住宅楼10米以内的建筑物。此处提出的10米要求,它虽不符合《标准化法》里规定的标准,但它也应理解为一个标准。
     
    朱一飞教授肯定了选题的意义和价值,建议加强对技术法规参与法治、国家治理和全球治理理论的广度和深度的研究,构建系统性的技术法规基本理论体系。他指出,技术法规是中国参与全球治理的实践路径,它的深入研究能够推动全球治理规则完善、全球公共事务共商共治及全球治理参与能力提高,技术法规是提升新时代中国国际话语权的重要法宝,应抓住本课题研究的契机,为中国参与全球治理规则构建建言献策。
     
    李明蓉主任认为本课题对于指导我国立法、司法、行政有重大价值,建议在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政策、加强党指导立法思想研究的背景下,重点研究与中国政治、经济制度相适应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技术法规制度,解决技术法规定义不明晰、立法对标准的引用是否导致立法权旁落以及如何进行跨区域技术法规协同立法等问题。她表示,技术法规立法可以考虑采用跨行政区域协同立法的方式,这是一种新的立法模式,目前国家在积极探索和推动。技术法规如何与协同立法相结合,具有引领未来协同立法发展的积极作用。比如可鼓励跨行政区域按规定联合制定并发布技术法规,制定统一的监管政策法规以及技术法规所援引的标准规范。技术法规的协同立法研究具有现实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
     
    陶亮调研员表示课题中技术法规“十二论”对于“法规引用标准制度”建设有重要的理论价值,提出了课题后续值得研究的问题,包括技术法规与标准的关系、技术法规合法性审查、技术法规制修订、技术法规解释、法规引用标准的模式等。他着重分析了技术法规立法的中国模式,指出目前法规引用标准的模式有两种,一是一揽子引用,即无法从技术法规条款得知所引标准的具体信息,只能从抽查监督部门的目录知晓。二是明确性引用,该模式的技术法规相对较少,能够从条款中知晓所引标准的具体信息,指向十分明确。在一揽子引用模式为主导的情况下,如何解决技术法规所引标准的模糊性问题,这是技术法规研究不容回避的基本内容。因为法规、规范关键在于明确性原则,企业、社会个体作为执法对象,他们只有明确知晓需要遵守的所引标准的具体内容,才能更好地遵守技术法规规定。
     
    于立梅主任指出技术法规研究应结合国际标准在国家治理、全球治理中的作用进行,阐释了需要重点攻克三大难点,包括我国法律法规引用标准与国外公共政策引用标准的区别、技术法规与强制性标准的区别、标准参与全球治理的路径。她重点阐述了技术法规与强制性标准的关系,指出技术法规与强制性标准制定的目的都是保障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在这些对人的生活、生产影响较大的领域中,相关事项是制定技术法规还是制定强制性标准,实务界还没有形成清晰的界分依据。这种界分依据的明确将有助于今后技术法规和标准立项工作的开展,因此有必要在技术法规研究中进行有针对性的探索。
     
    阮晓莺教授总结了课题设计的三个特点,如具有全方位的指导性、多领域的创新性与多维度的协同性,建议下一步研究突出三个导向,即问题导向、需求导向与地方特色导向,从而丰富课题研究内容。她认为,技术法规研究是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国务院发布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明确了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任务及具体措施,包括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优化政府公共服务,推进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的健康发展。无论是政府权力清单等制度的落实,还是行政公共服务的优化,都需要更大程度地用技术法规来规划,它规定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要求有助于推进政务服务制度的完善。开展技术法规与法治政府建设相结合的研究是一项可期待的重要议题。
     
    (一排左起:宋华琳、王益谊、张卿;二排左起:朱一飞、李明蓉、陶亮;三排左起:于立梅、阮晓莺、牟琳;四排左起:于连超、林正茂、聂爱轩)
     
    此外,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副主任林正茂、文旅部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标准化处负责人牟琳、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战略中心副主任于连超也对本项目研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专家组组长宋华琳教授进行了总结。宋教授首先表示,与会专家的参与使开题会成为思想碰撞的学术盛宴,专家们的意见和建议完善了本课题内容;其次从技术法规的法理学挖掘、技术法规多领域治理机制的构建、国际开放与技术法规治理等维度,指明了技术法规研究需调整和优化的方向;最后强调了本课题后续研究应适当聚焦、突出重点。
     
    柳经纬教授代表课题组对专家们提出的意见表示诚挚的感谢,认为专家的意见具有建设性、指导性,为课题研究贡献和凝练了智慧力量。他表示将与团队成员一起汲取宝贵意见,聚焦课题,深耕细作,保质保量完成本课题各项研究任务。
     
    至此,本次开题报告会顺利落下帷幕,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基于法治、国家治理与全球治理的技术法规研究”(21&ZD192)的研究工作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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