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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饼包装全面“瘦身”!新标准8月15日起实施
作者:中国标准化杂志社
发布时间:2022-08-16
来源: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制定发布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21)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8月15日起实施。
具体修改内容有以下5方面:一是减少包装层数,将月饼和粽子的包装层数从最多不超过四层减少为最多不超过三层。
二是包装成本受销售价格制约。对销售价格在100元以上的月饼和粽子,将包装成本占销售价格的比例从20%调减为15%;对销售价格100元以下的月饼和粽子,包装成本占比保持20%不变。
三是增加禁用包材,要求包装材料不得使用贵金属和红木材料。
四是新增混装要求,严格混装要求,规定月饼不应与其他产品混装,粽子不应与超过其价格的其他产品混装。
五是单独明确粽子、月饼的商品必要空间系数。将月饼的必要空间系数从12降低为7,相当于包装体积缩减了42%;将粽子的必要空间系数从12降低为5,相当于包装体积缩减了58%。
微信号“上海市场监管”8月15日消息,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指出,对于实施日期(2022年8月15日)前生产的月饼和粽子,可销售至保质期结束;实施日期后生产的月饼和粽子,应严格执行1号修改单内容。
此外,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为月饼生产单位、消费者、监管部门划了“三根线”。一是为消费者筑防线,社会监督更有力。倡导消费者购买减量包装的商品,对怀疑有过度包装的商品可通过使用“包装有度”微信小程序进行初判,并拨打12315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坚决对“为华而不实包装买单”说不。
二是为生产经营者设底线,减少污染和浪费。生产者要严格遵循强制性国家标准及第1号修改单的要求,坚决拒绝订货商的不合理要求,不生产过度包装商品;销售商要把好“进货关”,在验收时自觉抵制“过度包装”商品;此外,对于线上销售的电商平台,也要加强对入驻商户的督促指导,共同抵制过度包装违法行为。
三是为执法监管明红线,坚决打击过度包装。近期,上海市场监管部门将开展月饼过度包装专项抽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对于过度包装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及时曝光过度包装月饼生产、销售企业,营造良好购物消费环境、倡导绿色消费新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