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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取消资格许可事项加大监督管理力度

    作者: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时间:2017-08-21
    来源:

    近日,甘肃省质监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贯彻落实省政府相关决定,取消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资格许可事项,并对深入推进减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出了具体要求。

    《通知》指出,即日起取消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资格许可事项,省质监局不再核发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资格许可证书,原发证书到期自行终止;不再组织开展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人员上岗资格考核发证工作,原由省质监局核发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员上岗资格证书,有效期满后不再换发,自行终止。

    按《通知》规定,资格许可取消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申请资质认定时,须填写国家认监委统一印制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申请书》,提交相关资料申请办理。技术和现场评审要遵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评审补充要求》,并对机构检验检测能力附表(含检测线数量、承检车型)进行确认。

    对于各检验机构而言,要严格执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加强内部管理,强化人员业务教育培训,严格按照检验检测技术规范、检验标准、制度流程开展检验工作,对检验检测结果负责,确保检验检测质量。

    截至目前,甘肃省质监局保留10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已全部取消。(李昭辉)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4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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