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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携带宠物出入境须提前办好检验检疫“通行证”

    作者: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时间:2017-08-22
    来源:

    □杨 岚 潘文波

    近日,珠海检验检疫局接到一位出境旅客的咨询,询问如何携带宠物猫去迪拜定居。为此,珠海局工作人员向旅客详细介绍了迪拜对入境宠物猫的检疫要求,并告知其宠物出境必须按规定接种狂犬病疫苗等要求。经该局工作人员对拟出境宠物猫进行临床检查、查验健康后,为其出具了动物卫生证书。日前,2只加菲猫已顺利入境迪拜定居。

    暑假期间,出入境旅游迎来高峰,不少出国求学或学成归国人员需要携带宠物出境或入境。珠海局提醒,携带宠物出入境须提前办理好宠物检验检疫“通行证”。携带宠物出境旅游或定居,需提前咨询目的地允许何种宠物入境,并确认检疫要求,目前各国允许入境的宠物不尽相同,大多数为猫狗。所有宠物出境均需办理动物卫生证书,证书有效期为10天,如需携带宠物狗出境,则须先领取珠海市养犬证。若携带宠物经香港或澳门过境的,应预先取得香港或澳门的过境许可。由于各国对不同的宠物有不同的要求,携带者一定要在出境前了解清楚并办理好相关手续。

    携带宠物入境旅游或定居,我国只允许携带猫狗,且每人每次只能携带一只,宠物必须有芯片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携带者应提供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动物检疫机构出具的有效检疫证书和疫苗接种证书。入境宠物应当隔离检疫30天,若携带宠物属于工作犬,如导盲犬、搜救犬等,携带者能提供相应专业训练证明的,可以免于隔离检疫。携带者不能提供检疫证书和疫苗接种证书或者超过限额的,珠海局将作限期退回或者销毁处理。

    据统计,2016年珠海局共检疫出境宠物35批次,同比增长150%;入境宠物234批次,同比增长43.56%。今年上半年共检疫出境宠物18批次,同比增长28%;入境宠物128批次,同比减少11.7%。可见检疫出境宠物批次呈逐年大幅增长趋势。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481号

    京ICP备1204766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