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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盯住身边事 聚焦微腐败山西检验检疫局派驻纪检组深入开展廉政警示教育

    作者: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时间:2017-08-23
    来源: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要抓早抓小,有病马上治,发现问题就及时处理,不能养痈遗患”。抓早抓小体现了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新思路,体现了对小微腐败的零容忍,反映了我们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规律认识的不断深化。山西检验检疫局派驻纪检组在开展工作过程中,着重在“抓早抓小”上发力,以“加强教育筑牢防线”为出发点,盯住身边事,聚焦微腐败,在所驻单位开展了广泛深入的廉政警示教育,“提醒在前、施教于先、防患未然”的效果初显。

    找准问题,确保警示教育贴近实际

    山西局派驻纪检组深入所驻单位,对廉政风险隐患进行了认真排查,梳理出来的问题隐患显示,驻在单位虽无“大腐败”,也无大案要案,但却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微腐败”隐患,例如:占用公物归个人所有、本人及亲属在其业务领域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反工作纪律、隐瞒个人事项、邀请服务对象操办红白喜事、接受礼品和土特产、违反公序良俗等;再例如:在遵守工作纪律方面,存在迟到早退、缺勤旷工、“在岗不在状态”、心不在焉、无所事事等问题。更严重的是,个别干部职工认为这些问题与“大腐败”相比微不足道,有司空见惯、法不责众心理,个别干部职工认为某些问题只是社会交往人之常情,合情合理,在思想上没有引起足够重视,驻在单位领导也没有引起高度警觉。殊不知,这些现象背后隐藏的是直接腐败的跟进,是欲壑难填的开端,是腐蚀堕落的温床,党员“破法”无不始于“破纪”,正是从这些微小的事情开始,有些党员干部渐渐迷失了自己,积微腐成大腐,一步一步滑进万劫不复的深渊。

    坚定决心,确保警示教育持续有力

    山西局派驻纪检组深刻认识到,所驻单位存在的“微腐败”隐患,危害并不微。一是个别干部职工和领导在思想上对“微腐败”隐患不重视不警觉不以为然,容易迷失自己,进而积木成林,聚沙成堆,使“微腐败”慢慢积累成“大腐败”。二是驻在单位存在的“微腐败”问题,离基层近,离群众近,社会关注广泛,群众议论颇多,严重腐蚀党和政府形象,危害党群干群关系。因此,治理“微腐败”,不能有“微态度”,必须“小题大做”,必须“无微不治”,必须以“零容忍”的坚决态度和实际行动,旗帜鲜明地反对“微腐败”,必须从教育抓起,从小事严起,未雨绸缪,施教于先,使所驻单位干部职工正确认识“微腐败”的危害,自觉纠正工作生活中的“微腐败”隐患。

    一案一议,确保警示教育扎实有效

    山西局派驻纪检组针对所驻单位存在的“微腐败”隐患风险,搜集了中纪委、山西省纪委、驻在单位市纪委及质检系统曝光的“微腐败”典型案例,结合每个时期的宣传主题以及质检总局和省局年度各项工作部署,定期制作以“永远在路上”“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向榜样看齐,做合格党员”“做好全面从严治党这篇文章”“微腐败危害并不微”等为主题的廉政警示教育课件,分期对“占用公物归个人所有、本人及亲属在其业务领域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反工作纪律、隐瞒个人事项、邀请服务对象操办红白喜事、接受礼品和土特产、违反公序良俗”等风险隐患,在课件上通过“典型案例、案例剖析、廉政提醒、处理依据”等单元进行“一案一析”“一案一议”,以案析理,使教育更加生动、更加严谨,更有冲击力,驻在单位干部职工自觉对照案例自查自检,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得到了进一步增强,驻在单位负责人的红线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也得到了进一步提升。这种以问题为导向,以驻在单位干部职工思想上不重视不警觉不以为然的问题隐患为切入点,紧扣时代脉搏,紧扣工作实际,与干部职工日常工作生活及相关法规条款紧密结合、能够入脑入心、比较接地气的廉政教育形式得到了驻单位干部职工的普遍认可和好评。

    山西局派驻纪检组从2016年9月开展派驻工作以来,共向所驻单位发布了的6期廉政警示通报,同时召集驻在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现场集中廉政警示教育,在驻在单位释放了更严的信号,强化了更严的标准,营造了更严的氛围。一方面,使所驻单位党组更警觉更敏感更好更严地履行主体责任;另一方面,使每一位干部职工明白这不是小题大做、多此一举,而必须引以为戒、时刻警觉,达到了未雨绸缪、防患未然、提醒在前、施教于先的目的。 (王怡敏 石 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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